国际信用卡犯罪《国际信用卡犯罪怎么处理》
信用卡犯罪有哪些

我国刑法规定的与信用卡有关的犯罪包括三种,一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具体行为包括:(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是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罪。三是信用卡诈骗罪,具体行为包括四种,(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信用卡犯罪的行为有哪些?
信用卡犯罪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作废的信用卡,是指使用因法定的原因失去效用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骗取财物的行为。
4.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信用卡的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其发卡银行信用卡账户资金不足或已无资金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持卡人仍可使用信用卡消费。
浅谈信用卡诈骗犯罪的防控对策
论文摘要 伴随着信用卡功能的不断拓展以及广泛的普及,信用卡改变了传统的消费、交易方式,方便了人们的日常生活,逐渐成为重要的金融工具。特别是在当今的信息化时代,信用卡数量激增,但是在信用卡业务迅猛扩张的同时,由于相应的法制、信用体系还不完善,导致信用卡诈骗犯罪呈现出高发态势。据估计,信用卡每年给国家造成的损失达上亿元。而信用卡诈骗犯罪又有其自身的一些特点,存在多种诱因,很大程度上难以有效地遏制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发生,因此研究和制定相应的防范对策与 措施 有其现实作用。
论文关键词 信用卡诈骗 犯罪 防控对策
一、当前信用卡诈骗犯罪的特点
(一)团伙作案,涉案人员复杂,发案数量多,损失大
从目前查处的案件来看,犯罪分子为了便于诈骗得手,往往组成犯罪团伙,涉案人员有各种行业单位和自然人,还有银行、特约商户的内部人员。他们相互勾结,密切配合,不断利用信用卡交易、服务的各环节连续实施犯罪,犯罪案件持续上涨,所以案件的数值和损失也相当惊人,有的涉案金额高达上亿元。
(二)犯罪手段多样化,智能性强
目前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形式多种多样,电话、手机、网络等都成为犯罪分子利用的工具。犯罪分子有的通过设置假银行网站、在网上支付时安装盗码软件、利用电子邮件、截获电话银行资料、假扮银行工作人员、使用盗码机等方式获取客户资料、解除信用卡密码后,伪造并使用信用卡;有的是直接发送短信、在ATM机上做手脚窃取他人信用卡、借机在持卡人交易时掉包等手段冒用他人信用卡;有的假冒他人身份申办银行信用卡,然后恶意透支;有的勾结信用卡特约商户虚构交易、套取现金等,这些不断更新的犯罪手段让人防不胜防。
(三)跨国、跨境作案特点日益突出
现在,国际上已经形成了不少的国内国际信用卡犯罪集团,利用强大的资金实力和组织能力,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伪造信用卡集团通常在A国制造伪造的信用卡,在B国窃取客户资料,在C国写入磁条信息后再到他国消费,从制作到销赃犯罪分工细致,实施犯罪环节增加,形成一条结构严密的犯罪操作流程。
(四)犯罪隐秘性强,给侦查工作带来挑战
随着网络、通讯的技术快速发展和网上支付信用卡业务的扩展,网上支付信用卡的多用途特点也被用于实施犯罪。鉴于客户服务终端有限的识别能力和计算机、网络的技术特性,一些网上信用卡诈骗犯罪即使多次实施、造成严重损失,也难以被发现,为犯罪分子隐蔽作案、隐匿销毁犯罪痕迹及赃款的去向提供了机会。由此可见,技术含量越来越高,信用卡诈骗犯罪对个人、单位和社会的危害将进一步加深,也为侦查工作带来挑战。
盗刷国外信用卡是什么罪名
在我国境内盗刷海外信用卡,也是按照我国的法律制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惩罚的。立案标准不会参考发卡所在地的法律制度,不过,信用卡盗刷的数额低于1000元的,一般不按照刑事犯罪立案侦查。
盗刷海外信用卡判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