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医院看病怎么用医保卡?
一、去医院看病怎么用医保卡?
拿单位发的社保卡去医院看病报销,具体流程如下:
1、首先参保人去看病时,拿社保卡去挂号处挂号。
2、参保人拿挂号单去就诊科室看病,医生给参保人看完病后,都会开一张药方缴费。
3、参保人拿药方到医院结算窗口计价后,直接刷社保卡支付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即可。
4、如果药方中有些药品不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则需要参保人自付现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关于“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的规定,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参保人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发生人身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承担。(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经费标准按单位服务综合成本核定,所需经费由政府预算安排。(4)在境外就医的。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二、银行案件分几类?具体怎么分?什么是案件治理中的“一案四问”
银行案件定义及分类(一)案件定义《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工作规程》中第三条案件定义修订为:“本规程所称案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或外部人员实施的,侵犯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客户资金或财产权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在上述案件定义的基础上,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是否涉嫌犯罪,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因1.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案件。2.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不涉嫌触犯刑法,但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且该违法违规行为与案件发生存在联3.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构或其从业人员也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为第三类案件。二、适用案件定义及分类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案件定义及分类中“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是指作案时,职业操守指引》(银监发〔2011〕6号)(二)案件定义中“…或按规定应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中的“规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和《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中国银监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规定〉的通知》(银监通〔2007〕27号)。(三)案件分类中第二类及第三类案件中“其他违法”、“规”指除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关准则,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的适用于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三外情况统计归类的说明(一)商业贿赂类案件。单纯商业贿赂类案件不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统计范业贿赂行为外,存在金融诈骗、违法放贷等符合上述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统计范畴。(二)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或客户遭受人身伤害构营业场所和办公场所内,针对的人身安全实施暴力行为,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犯罪案件纳入第三类案件进行统计。(三)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类案件。银行业金融机构从重要空白凭证、公章等,套取集资等活动,涉嫌触犯刑法,案侦查或按规定应移送公安、案件纳入第一类案件进行统计。(四)网上银行诈骗、电话银行诈骗、电信诈骗、盗刷银行卡及pos机套现等案件。外部人员实施的网上银行诈骗、电话银行诈骗、电信诈骗、盗刷银行卡及pos机套现等案件,经公安机关立案后,除有证据证明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以外,纳入第三类案件进行统计,按月报送案件数据。四、其他有关要求(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原则上只对第一类及第二类案件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工作规程》开展案件调查、审结及后续处置工作。(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和各银监局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报送《案件信息确认报告》时,应初步明确案件所属类别,在案件分类情况发生变化时,要及时报送后续报告进行调整。“一案四问责”制度,是指对案发当事人、相关制约人、内部监督检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进行问责,对领导责任人的问责坚持“上追两级”。
三、关于POS商户,刷卡量大,如何对银行帐?
每张pos机打印出来的单上都有一个15位商户编号,首先是银行代码,也就是代码的前三位其次是紧接着的4位,这4位代表行政区划代码,基本和我们身份证前6为一致,身份证之所以是6位,因为身份证的地址是具体到省、市、县,pos机的行政代码只到市在后面四位,即8到11位,这四位是最关键的,这四位代表着pos商户代码m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