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政策解读

一、厦门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政策解读

厦门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

   厦门 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政策解读

  厦门市职工补充医疗

  第一条为了解决参加厦门工的超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根据《厦门市职工医疗保险试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是指厦门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作为投保人,为参加厦门市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集体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参保职工作为被保险人,其发生的超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最高保险公司负责赔付的医疗保险。

  第三条本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险费每人每年24元,由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于每年7月1日一次性从参保职工个人医疗帐户中提取18元,从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中提取6元。

  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根据,按每人每月2元的标准向商业保险公司缴交本月补

  第四条参保职工发生超社会统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赔付90%,个人险公司赔付的补充医疗保险医疗费

  补充医疗保险医疗费年度一致。

  第五条新参加医疗保险的职管理中心自其参保当月起提取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第六条补充医疗保险赔付范围执行《厦门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暂行规定》,经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批准的业保险公司审核赔付。

  第七条参保职工医疗费用超年度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最高限额后,仍凭IC卡就医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用纪录在IC卡上,由本由参保职工直接凭医疗单据和IC卡到商业保险公司索赔。商业保数额,并在核定后10日内作出赔付。

  参保职工本人垫付的补充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数额超过1万元以上或垫付确有困难的,可向商业保险公司

  第八条本办法实施三年后,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可根据补充医疗保险运行状况,经与商业保险公司协商,对补充医疗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标准、赔付最高限额提出准后执行。

  第九条医疗保险,连续参保满五年以上的人员,其超过最高限额40000元的补充医疗保险费按本办法从外来从业人员住院医疗保险基金中提取。

  第十条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停其在职职工享受补充

  第十一条《厦门市职工医疗保险试行规定》的相关配套文件也适用补充医疗保险

  第十二条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之间发,由争议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市职工医疗保险行政管理机构裁决。

  第十三条本办法与《厦门市职工医疗保险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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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因大病而使家庭陷入贫困的非厦门市户籍人员,住院救助最高可达10万元。同时,将全面实施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救助对象只需支付自付部分。

  近日,厦门市政府出台新修订的《厦门市医疗救助办法》(以下简称新《救助办法》),加大因病致贫、返贫困难居民的救助力度,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新的’医疗救助政策实施后,厦门医疗救助资金每年将增加约1100万元。

  对象|非厦门户籍也可受救助

  新《救助办法》对医疗救助对象进行调整,新增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指经民政部门认定,扣除当年家庭成员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后,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或等于本市低收入家庭标准的家庭成员。

  这一类救助对象,除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外,还包括: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办理居住证(暂住证)满1年并具有固定住所、近2年内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且当月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非厦门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且当月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非厦门户籍在校学生。

  同时,新《救助办法》将救助对象由以前的两类调整为四类:特困人员从低保中分离,划为第一类;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享受40%救济的60年代精简老职工、矽肺病救济对象、重度残疾人(含精神、智力三级)、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划为第二类;低收入家庭成员划为第三类;新增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划为第四类。第一、第二、第三类救助对象均为本市户籍人员。

  标准|特困人员救助额不封顶

  新《救助办法》与厦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医保范围内门诊、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金额后,特困人员的救助比例为100%,第二类对象85%,第三类对象由70%提高至80%,新增的第四类对象为75%。

  同时,还对救助对象患病就诊或住院实行门诊救助及住院救助。在年救助限额上,特困人员的住院救助限额由4万元提高至不封顶。

  服务|救助对象只付自付部分

  新《救助办法》进一步优化医疗救助服务,全面实施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即医疗救助对象持社会保障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应由医疗救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再与医疗救助经办机构结算,救助对象只需支付自付部分。

  新增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院方适当减免住院押金,实行“先救治,后收费”。民政部门医疗救助经办机构实时更新医疗救助对象数据信息,即时提供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并定期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新增规定低收入家庭、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须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前,先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街(镇)申请办理低收入家庭和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手续,经区民政部门审核后,实施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有效期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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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政策解读

二、厦门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

厦门医保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

(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二)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三)符合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四)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厦门医保卡怎么用?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在药店100%自己承担,住院才能享受到报销比例(还得在医保范围内的)。厦门医保卡报销比例: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将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5%,即分别从原来的40%、50%、60%提高到45%、55%、65%;5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仍执行原规定的报销比例。厦门医保卡报销所需资料:

(一)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门诊发票原件、医疗费明细清单、门诊(急诊)病历(诊疗记录详尽完整)。

(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住院发票原件、医疗费汇总清单、出院小结或记录(中途结账提供阶段小结,死亡者提供死亡记录)。

三、厦门社保卡医保范围,就是能报销哪些病和不能报销哪些病….

医保中心

四、厦门出院报销多少,2022厦门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厦门出院报销多少,厦门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厦门出院报销多少?只要是正常缴纳的医疗保险,那么都是可以在住院的时候享受到报销的待遇。不过因为我们的实际情况不同,选择的医院等级不同,报销比例也会有一定的差异性,下面就来介绍一下厦门住院可以报销多少。

  厦门门诊医疗保险报销

  按照法定一二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均为500元,起付线到5000元的范围,一级医院报销92%,二级医院报销77%,三级医院报销72%。5000到1万元的部分,一级医院报销96%,二级医院报销93%,三级医院报销85%。1万元以上部分一级医院报销98%,二级医院报销93%,三级医院报销90%。

  厦门住院医疗保险报销

  厦门出院报销多少?住院报销部分,起付标准到1万元的费用,一级医院报销93%,二级医院报销89%,三级医院报销85%。1万到2万元部分,一级医院报销97%,二级医院报销95%,三级医院报销93%。2万元以上部分一级医院报销99%,二级医院报销97%,三级医院报销95%。最高支付限额,门诊和住院合计为10万元。

  厦门大病医疗保险报销

  厦门出院报销多少?如果是符合大病医保的法规,起付标准为1万元,1万到10万元部分报销75%,1万到20万元部分报销85%,20万元以上报销95%。门诊和住院合计报销最高限额为50万元。但是只有符合大病医疗保险法定的部分才能够进行报销,否则就按照正常的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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