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别人的pos机刷卡套现安全吗(买别人的pos机)
pos机主能换人吗?买了别人不用的pos机,请问能换机主吗?

你好!
可以换的,把机器里的密钥洗掉,找一家第三方支付提交你的身份信息后重新录入即可使用
如有疑问,请追问。
网上疯传,买pos机可以办卡,是不是真的?买了他的pos机就可以给别人办卡,是不是真的?
你好!这些都是营销噱头,下卡与否,决定于银行!
一、信用卡申请条件主要有两点:
1. 年龄要求:18-60周岁;
2. 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
二、办理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和证件:
1、国内居民,只需要提供:填写完整且亲笔签名的申请表、身份证明文件、居住证明文件、收入证明文件;
2、外籍人士和港澳台人士还需另外提供:外国人居留许可证(居留事由必须为就业)或外籍人士/港澳台人士就业证;
3、如果是私营业主,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显示申请人姓名、企业名称和开始经营日期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 如果想申请额度比较大的信用卡,需提供良好经济实力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银行贷款户(信用良好,逾期不超过60天)或存单复印件等。
四、、办理途径:
1、银行柜台申请;
2、信用卡官网申请;
3、向银行信用卡业务员申请;
4、微信上可以申请;
购买他人号码推销pos机违法吗
购买他人号码推销pos机违法。
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通过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公民信息可以说毫无保障和保密性可言,网络上甚至出现了公开兜售各类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这对公民个人隐私及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因此,利用刑罚手段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实属必要。但刑罚手段有其特殊的适用范围,并非一切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行为均应受到刑罚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虽然法律的相关规定给了我们一份保障,但在平时生活中,个人也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份、住址等信息,个人尽量不要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个人买卖pos机违法吗
个人买卖pos机并不违法,但使用pos机恶意套现就是违法行为。
根据《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五十四条 [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能否借用他人POS机刷信用卡?
可以的,不过套现是违法的。
如今,日益壮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逐渐侵入银行卡收单市场,有数据显示,银行占收单市场交易量的70%,第三方支付机构占30%。
作为收单市场的新晋力量,第三方支付机构必须抓紧时机扩大布放规模。然而,个别第三方支付在推广个人POS机时,为信用卡套现埋下了隐患。
有读者向北京商报记者反映,个人移动POS机,可以用信用卡刷卡,将资金导入到借记卡中。持卡人只要缴纳1%的刷卡手续费,就能将卡内资金轻而易举地“偷”出来。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根据《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十张以上不满一百张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数量较大”。
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五张以上不满五十张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数量较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十张以上的;
(二)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一百张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五十张以上的;
(四)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十张以上的;
(五)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十张以上的。
违背他人意愿,使用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
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用卡套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