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积分显示pos兑换 工行积分pos机

本文目录一览:

  • 1、工行的积分抵现怎么使用

  • 2、工行信用卡积分怎么兑换
  • 工行积分显示pos兑换 工行积分pos机
  • 3、工商银行积分怎么兑换
  • 4、工商银行个人综合积分如何兑换?

工行的积分抵现怎么使用

您可通过以下方法办理积分兑换:

1.在我行融e购商城或工银e生活APP购物时,指定商户使用积分按一定比例抵扣待支付的商品金额(无法直接兑换现金)。在融e购商品页面的“优惠信息”一栏可查看该商品的积分支付规则;

2.在我行指定商户POS机刷积分兑换商品、代金券或一定比例折抵消费金额,由于各地区线下POS积分兑换活动有所不同,请以当地分行开办情况为准。

(以上内容由工行智能客服“工小智”为您解答,解答时间2020年01月21日,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

工行信用卡积分怎么兑换

工行信用卡积分兑换方式:

1、积分抵消费:

持卡人在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合作商户消费时,在POS机上刷积分直接兑换指定商品、代金券或一定比例折抵消费金额。

①视不同商户情况,可使用积分折抵消费的金额占应付总金额的比例要求存在差异,具体比例以POS机具显示为准。

②刷卡支付部分累计积分(商户类型为指定不累积积分的除外),积分兑换部分不再累积积分。

③个人综合积分可跨地区兑换,但须遵循当地合作商户的积分兑换的标准和要求。

2、“融e购”商城积分兑换:

持卡人在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商城指定商户使用积分按一定比例抵扣待支付的商品金额。

①积分兑换比例以“融e购”使用规则为准。

②积分不可用于抵扣运费,不可用于秒杀、团购、限时抢购活动中。

③当申请退货时,将根据订单的实际支付情况,按照现金、积分、电子券的顺序退还,参与支付的积分只能完整返还,不支持部分返还。当申请退款金额扣除返还现金后,如剩余金额大于等于积分支付金额时,可退还全部积分;如剩余金额小于积分支付金额时,积分将不予返还。

扩展资料

工行信用卡积分有效期:

个人综合积分自积分采集之日起,有效期最长五年(以日历年度计算)。当年12月31日(含)前采集的积分记为第一年度积分,在第五年12月30日(含)之前兑换有效。逾期没有兑换的个人综合积分清零处理。

工行信用卡积分查询:

持卡人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柜面、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短信银行、自助终端和融e购商城多种渠道查询积分余额及明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工商银行——关于个人综合积分规则调整的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工商银行中国网站-信用卡-兑换规则-积分规则

工商银行积分怎么兑换

一,可以在工商银行的官网积分商城融E购登录以后,点击需要兑换的商品然后进入以后在支付时勾选使用积分就可以兑换商品了。

具体的兑换方法如下:

1、打开工商银行的官方网站,点击上方的融E购按钮进入积分商城。

2、进入到融E购的积分商城以后,点击需要兑换的商品计入以后点击下面的立即购买按钮。

3、页面跳转进入到订单确定界面添加收货的地址。

4、在页面的下方支付方式中勾选使用积分抵现按钮以后就可以看到消耗的积分了,然后点击提交订单按钮。

5、此时页面跳转就可以看到兑换的商品订单已经兑换成功了。

二,工商银行官方网站兑换。a.登陆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电脑端:macbookpro mos14打开google版本 92.0.4515.131v

b.选择【信用卡】—【业务办理】—【积分兑换】—【输入账户登录】—【选择礼品】—【立即兑换】;c.选择需要兑换的礼品和数量,填写邮寄地址。 三,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兑换。

持卡人带上本人银行卡和身份证件,在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可以直接进行兑换。四,工商客服热线兑换

持卡人拨打工商银行电话95588,根据提示选择人工服务,让客服人员帮助进行信用卡积分兑换。 工商银行信用卡积分可以兑换的东西很多,可以兑换礼品,里程,话费等,总之,还是挺划算的,大家如果积分达到一定数量时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东西进行兑换。在这里大家需要知道的是,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办理信用卡,不要因为信用卡的优惠比较多就去进行办理,信用卡是有年费的,如果自己没有什么能力不要轻易办理。 在工行指定商户POS机刷积分兑换商品、代金券或一定比例折抵消费金额。活动详情可通过工行门户网站“优惠活动”或“信用卡”栏目了解。

工商银行个人综合积分如何兑换?

工商银行个人综合积分的兑换方法:

工商银行的客户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办理积分兑换:

1、在工商银行融e购商城或工银e生活APP购物时,指定商户使用积分按一定比例抵扣待支付的商品金额(无法直接兑换现金)。

2、在工商银行指定商户POS机刷积分兑换商品、代金券或一定比例折抵消费金额。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推行个人综合积分的通告》的相关内容:

个人综合积分自积分采集之日起,有效期最长五年(以日历年度计算)。当年12月31日(含)前采集的积分记为第一年度积分,在第五年12月30日(含)之前兑换有效。

从2013年12月1日起,个人综合积分有效期统一设定为五年。2013年为第一个积分年度。

2013年10月20日起,个人综合积分余额为客户名下在各地区办理业务累积积分的总和,可在全国范围内兑换使用。原借记卡个人客户综合积分停止兑换我行业务手续费。

客户可通过我行电子银行渠道、自助终端和营业网点查询客户的个人综合积分分值。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工商银行中国网站-客户服务-积分兑换方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工商银行中国网站-重要公告-关于推行个人综合积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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