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信用卡无担保人可以吗(建设银行信用贷款为什么需要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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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担保人可以中途退保吗担保人不想担保了,但借款…
债务人和担保人互相不认识 担保人可以撤销担保吗
法院冻结担保人银行卡担保人可以取消担保资格吗
1. 贷款人在贷款合同有效期内不得私自更换担保人,若更换,需向银行申请并取得银行许可。2. 如果银行不同意更换,则只能履行原来的担保协议,原担保人继续承担连带责任。如果银行同意更换担保人,银行需要审核担保人是否具有担保能力,还需要重新签订担保协议之后,新的担保人才会生效。1. 基本定义: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 条件介绍:3.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4.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5. 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6.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7.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8.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债务人和担保人互相不认识 担保人可以撤销担保吗债务人到期不还欠款,担保人应依照原来约定履行法律义务,也就是代债务人清偿欠款。担保人代债务人清偿欠款后,有权要求债务人向担保人偿还他已经代为清偿的欠款。 如果借款合同中已经注明你父亲和债务人的父亲同时做为担保人.每人保两万元,你父亲就应当履行自己约定担保的那2万元。债务人的父亲担保的那2万元不关你父亲的事。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帮您找到以下相关法律规定,供您参考。 根据 (一)放弃到期债权。担保人放弃到期债权,对担保权人造成损害的,担保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例如,借款人无力还债,连带保证人无其他财产履行代偿义务,却又对第三人放弃到期债权,这种行为就会使担保权人的担保债权难以实现,故属可撤销行为。但是,物的担保人(第三人提供担保)放弃对第三人享有的金钱债权,一般不可撤销,因为当事人采取抵押、质押、留质等方式提供担保的标的物是特定物,担保人只以特定的担保物对担保权人承担责任,所以,担保人放弃其金钱债权,既不影响担保债权,又与担保债权无关。如果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提供担保,则属可撤销范围。 (二)无偿转让财产。债务人和担保人有履行能力,且不影响担保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是他自由处分权利,担保权人一般不得干涉。但在两种情况下可以撤销:一是债务人没有履行能力,担保人没有其他财产履行担保债务,而担保人将该财产无偿转让给他人;二是在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之前,担保人无偿转让担保物。 (三)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撤销这种行为有两个条件限制:一是财产价格受市场行情影响,稍高或者稍低是正常现象,因而不得随意撤销,只有达到明显不合理的程度才有可能被撤销;二是买受人具有恶意,即买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担保人是为了逃避担保债务低价出卖而买受。低价买受是人们的正常心理活动,只要受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担保人低价转让是为了逃避担保责任,即为善意买受。为了保护市场交易安全和善意买受人的利益,这种买卖行为是不可以撤销的。 (四)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骗取担保权人订立合同。这种行为具有欺骗性,是可以撤销的。但是,严格地讲所撤销的对象不是行为,而是合同,应当适用《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而不适用第74条的规定。 (五)前担保权人与担保人协议取得抵押物损害后担保权人的利益。根据(担保法)有关规定,担保权人可以与担保人协议处理抵押物,将抵押物归担保权人所有,然后抵消相关的债权债务。但是,在同一财产上设有两个或者以上合法抵押权时,前面的担保权人与抵押人协议由担保权人取得抵押物,而损害后面担保权人利益的,后面的担保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六)《担保法问题解释》第69条规定的抵押行为。根据这条规定精神,连带保证人和丧失先诉抗辩权的一般保证人有多个普遍债权人,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时,与其中一个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抵押给该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其他担保权人合法利益的,受损的担保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通过以上法律条款分析,债务人和担保人互相不认识,并不是法律上所规定的可撤销担保的情形,所以是不可以撤销的。
法院冻结担保人银行卡担保人可以取消担保资格吗1、法院冻结他人的账户,一般有两种情形。 (1)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因原告的申请以及提供担保,法院冻结被告的存款或账户。冻结的期限第一次是6个月,以后续冻就是3个月。 (2)申请执行人持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执行被告,被告的身份就是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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