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银行取钱,银行多给我两千或者少给了我两千会是什么结果?

一、我在银行取钱,银行多给我两千或者少给了我两千会是什么结果?

导读:我在银行取钱,银行多我两千会是什么结果?

咱们先看一个真实的案例,据北晚新视觉网报道,“卡里突然多出6万元,男子迅速花掉,1天花苏圩镇一男子辞职后销户提取公心的电脑业务系统发生延时处理故障,该先后收到3笔3万元的公积金。

该男子没有去核实这6万元的来源,也没有报警处理,而是开启了疯狂买买买的模式,一天的时间花掉了7万多元。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元某说明情况,要求返还金额。该男子说钱已经花光了,自己的过错,拒绝还钱。无奈之下,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元某告上法庭。

最后法院判决,要求被告返还不当得利的款项6万元。收到判决书后,该男子表示认识到错误并退还归还多收的钱。

在即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如果是拒不返还的款项数额巨大的,有可能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说不当得利不可取,天上能会是铁饼,拒不归还一不小心就触犯了法律。因此在银行取钱,银行多给两千的,是机器出错或者工作人员出错,如果发现了要及时清点确认款项的数目,并及时和银行工作人员核实,做出退还的措施。

因为机器或者工作人发现后及时向银行工作人员核实,让银行补发少给的钱。

那种离柜概不负责的说法是错误的,属于霸不过能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银行储户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及时向银行领导反应或者

实践来看,银行少给储户钱的案例也有,也很多见,银行会进行钱数,储户也有当场清点的必要,不然没有证明的话很麻烦。但钱了,事后对账是能发现的,所以这个银行方面有错,需要担负起举证的责任。

这个不用担心,离柜概不负责这样的格式合同条款,银行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储户责任的作法,是不合法的,是无效的条款。如果发现银行少给了两千,储户可以要求银行调取当天的监控查证,因为清点款项的位置会被监控覆盖。

最后唠叨几句,人一天总有迷糊犯错的时候,不管是银行或者储户,当发现有多给钱或者少给钱,谁也不能试图蒙混过关,早晚都会被发现的。作为银行工作人员或者储户,少给或者多拿,又拒不返还或者承认的,都属于不当得利,一句话,不是自己的钱不要。

按银行的逻辑来看,

少给两千,离柜概不负责。

多给两千,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

前几天看过一个段子。单位会计去柜员机取钱,取一万吐出来两万。她看了一眼监控,数了一万放在自己包里,剩余的放在柜员机上就走了。半个月后,银行法务部打来电话,说已经到法院告她了。她轻蔑的说:“我刚通过司法考试,钱我没有拿,没有义务替你们保管!”银行法务部的沉默一会儿,说:“你拿走的是我们银行的一万,留下来的一万才是你的。”

从法律规定来说,银行多给钱,确实属于不当得利,也确实应当予以返还。不当得利这个问题,我们法律规定的还是相对明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银行多给的钱,自然不是赠与给客户的款项。多给的钱是因为工作或机器原因导致的错误,自然是要予以返还。之前有个非常出名的案例“许霆案”。许霆风险银行的ATM机出故障,银行卡内只有170多元,但却取出17.5万元。许霆最后已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总体来说,银行的便宜不好占,甚至不能占,轻易会出问题。

离柜概不负责的这种属于免责条款。这是银行自己的免责规定,在法律上涉及排除对方权利,免除自己责任,未必是有效的条款规定。但是,这个条款也说明了一个注意或核查义务。对于客户来说,自然是要确认银行交付的款项是否足额。如果离开之后或者过了较长时间之后,再认为银行交付的款项不够,那这个说法可能就不符合我们的交易习惯或生活习惯。这种主张就有未必会得到支持。

感谢推荐,我是Bank民工。你说的这两种情况,我在做柜员的时候自己都经历过。

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我向大家解答一下:不论银行方面是多给还是少给,都会找到客户把账对平。

我们先来说说银行多给两千的情况。

我当时做柜员的时候,多给的可不止2000,我是客户取3000块,我操作失误,压根没做取出就把钱给了客户,等到下了班盘账的时候发现不对劲,赶紧核对传票和查监控才发现的。

发现了问题以后,我第一时间通过银行系统的预留电话联系客户,把前因后果跟客户解释了一遍,但是由于电信诈骗特别多,客户并不是很相信,只能麻烦客户来银行,可是当天太晚了,只能第二天再来。

我现在依旧记得那天晚上我压根没睡着,心里十分担心,3000块将近我一个月工资了,好在第二天客户来了,经过核实客户确实从银行拿了3000元现金,但是账户的钱没少,这个问题终于解决了。

因此,如果银行多给了你两千,他们一般过一会儿或者当天就会发现账实不符,会立马查传票和监控找到客户,把账对平。

那么,少给两千的情况是如何呢?

我当时是有一次少给了客户100块,客户取11100元,我只给了11000元,中午盘库的时候发现的,于是查了半天传票,找到了客户。

从监控上看,客户自己也被11100和11000整迷糊了,以为就是取了11000,由于是银行方面打电话叫客户来拿钱,客户自己估计也算了下钱不对,立马就过来银行,把剩下的一百块拿走了。

因此,如果银行少给了你两千他们也会赶紧找到错误,联系客户把钱退回去。

其实,银行内部不管是长款还是短款都是不行的,很多人觉得银行员工多给了客户钱就一定得要回来,少给了客户钱就算了。这是误解,并不是少给客户了钱,这剩下的就能自己拿走或者归银行所有,银行员工最怕的就是长短款找不到客户的情况,这样自己还得受通报和罚款,得不偿失。

机器都有出错的时候,何况是人。出了问题好好协商解决就行,银行到处都是监控,用事实说话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多退少不补

我在银行取钱,银行多给我两千或者少给了我两千会是什么结果?

二、pos机钱不到账是不是被别人拿走了,我该到哪里去报案

如果你是商家,顾客购物以后刷pos机。商品已取走钱却未到账,可以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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