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转让清分失败 银行承兑清分失败
农行对公转电子承兑显示清分失败是什么意思?

当业务接收行票据系统收到人行ECDS发送的报文后,在本行内未找到报文接收信息相应的等信息,系统处理失败,向ECDS发送的清分失败报文,ECDS系统会将该报文转发原业务发起方,通知原业务发起方输入的等信息有误或不存在
工商银行电子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失败,信息代码41742怎么办?
根据错误代码判断,是指令提交失败。请核实授权人对业务办理账号是否具备授权权限或授权人状态是否正常,或指令是否超过授权人最大授权限额。
(作答时间:2021年3月13日,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
对方开通了电子票据先关功能,付款方还是显示“清分失败回复”是怎么回事了?
电子票据的核心思想就是将实物票据电子化,电子的票据可以如同实物票据一样进行转让、贴现、质押、托收等行为。传统票据业务中的各项票据业务的流程均没有改变,只是每一个环节的都加载了电子化处理手段,使我们业务操作的手段和对象发生了根本的改变。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10-13,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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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处理失败怎么办?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处理失败解决方法:
1、持票人可行使追索权,退还给前手。依次类推,直至追索到出票人,要求其更换票据或退票;
2、个人的前手与个人后手达成协议,通过书面证明的形式证明背书无效,然后,由个人前手的单位委托银行收款。
扩展资料: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的主要特点是:背书是一种附属票据行为;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是持票人所为的法律行为;背书的主要目的是在于转让票据上的权利。
在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背书转让汇票权力时,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有关的记载,并且应该将汇票进行交付。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进行转让,所以汇票的流通性大大的增加了。
但是如果背书人不愿意将此汇票继续背书流通下去,也可以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的字样,此汇票就属于不能够背书转让的汇票。
此种银行承兑汇票的转让的效力就是:在一般情况下,汇票是不能够继续转让的,但是如果被背书人继续转让此汇票,则背书人对在记载不得转让的字样以后取得票据的权利人不承担义务。这种做法就限制了票据的流通性,保护了当事人的意思。
不得转让背书属于“背书禁止”范畴,就是法律赋予票据有关当事人有权对票据权利的转让性加以限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承兑汇票背书
银行承兑提示付款交易失败
原因一、背书不连续
1、名称与印鉴完全不符。背书的前手和后手的签章没有任何相同的地方;
2、背书骑缝章盖得不规范或不盖骑缝章。
原因二、委托收款错误
1、多处委托收款:有两处以上的背书都注有“委托收款”字样。
2、委托收款行与结算凭证的委托收款行不符。
3、委托收款凭证填写不正确。
原因三、背书转让给个人:法律上规定了银行承兑汇票不能转让给个人。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人行处理失败,提示“签收人开户行处理失败,签收人账号录入有误。”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处理失败解决方法: 1、持票人可行使追索权,退还给前手。依次类推,直至追索到出票人,要求其更换票据或退票; 2、个人的前手与个人后手达成协议,通过书面证明的形式证明背书无效,然后,由个人前手的单位委托银行收款。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错误的原因:
1、背书不连续: 背书不连续是银行承兑汇票最常见的错误。目前共有2种不连续的方式。 (1)名称与印鉴完全不符。背书的前手和后手的签章没有任何相同的地方。
(2)背书名称与印鉴有部分不符。背书的前手与后手的签章缺字或多字或印鉴不清
(3)背书骑缝章盖得不规范或不盖骑缝章。
2、委托收款错误:
(1)多处委托收款。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几手背书中,有两处以上的背书都注有“委托收款”字样。
(2)委托收款行与结算凭证的委托收款行不符。具体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委托行为XX农行,而结算凭证上却盖着XX工行的结算章。 (3)委托收款凭证填写不正确。具体表现为付款人名称填写不正确,收款人与开户行填写不规范。
3、背书转让给个人: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二章第七十四条: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以上条款从法律上规定了银行承兑汇票不能转让给个人。
拓展资料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的主要特点是:
背书是一种附属票据行为;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是持票人所为的法律行为;背书的主要目的是在于转让票据上的权利。 在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背书转让汇票权力时,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有关的记载,并且应该将汇票进行交付。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进行转让,所以汇票的流通性大大的增加了。 但是如果背书人不愿意将此汇票继续背书流通下去,也可以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的字样,此汇票就属于不能够背书转让的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