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pos机骗局 昆明pos机办理公司

本文目录一览:

  • 1、免费送pos机什么套路

  • 2、送pos机骗局是什么?
  • 昆明pos机骗局 昆明pos机办理公司 3、我劝所有办理pos机的朋友们 不要再相信任何人说的,都是骗子?
  • 4、朋友送我一个pos机,说免费的,但是说要我准备激活的钱,怎么回事? 是坑的吗
  • 5、办POS机被骗了299元,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免费送pos机什么套路

pos机免费送的常见套路有以下:   

1、冻结用户押金。

通过电话营销、邮件营销或者是上门推销都渠道,向用户推广低费率(0.38%)pos机,并且信誓旦旦标榜免费送的,如果用户有意向就给用户安装,安装完之后就要求用户需要激活机器。

这个时候往往跟用户说需要刷一笔指定金额的交易,这笔交易的资金往往不会到用户的银行卡账户,因此这是一笔被冻结的资金,资金直接到了代理商的代理账户里。

这个时候服务商会告诉用户这是一笔管理费或者是激活费用,用户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交易量就可以退还给用户。甚至有部分代理商在用户达到规定的交易量后仍然会以各种接口拒绝退还冻结的押金。

2、偷偷调整费率。

当用户使用pos机一段时间后,服务商就会通过代理后台偷偷调整用户的签约费率。部分代理商免费送pos机是真的,但是会在用户使用一段时间刷卡机后通过代理后台偷偷地把用户的刷卡费率调高了。

免费送pos机的注意需知:

在支付市场上pos机免费送往往是假的唯有套路用户才是真的,面对层出不穷的套路和骗局,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办理pos机的时候有没有冻结押金,什么时候能够退还押金的问题。

平时使用pos机刷卡的时候要时时刻刻关注一下自己的手续费是否有调整,发现问题及时咨询代理商,并要求对方给予一个合理的解释。

送pos机骗局是什么?

现在很多支付公司大力推这个POS机,他们主要赚后面的刷卡时的手续费,所以POS机往往免费送,所以有些商家就和他们合作,借免费送POS机的噱头两边联合托管。

POS机有刷卡限额,例如每月要刷够10W,不然会强行扣费。交易商户少,容易被风控,卡会被限额、甚至封卡。

拓展资料:

使用方法:

1、 使用POS机前需检查电源是否接通、打印机与主机是否连接正常、POS打印纸是否安装。

2、 操作员每天营业终了,应执行“日终处理”,特别注意,因某种原因需更换POS机时,必须先做完“日终处理”后才能关机进行更换。

3、 切勿因重复刷卡造成给持卡人重复扣帐。交易时,若签购单未打印出来,操作员应先选择“重打印”功能,如果重打印仍无法打印出凭证,应选“查询当前交易”功能,查询该笔交易的批次号和商户流水号,然后断电,检查打印机是否连接正确,重新拔插后,选择打印特定记录处理。

若仍旧无法打印,在POS机上查询余额,然后向银联客户服务中心查询交易是否被冲正,若答复确实消费成功,可以将消费的要素抄写在POS消费单上,持卡人签名即可取走货物,也可以做撤消此笔交易,切勿随意再次刷卡重做交易,否则会给持卡人重复扣帐。

4、 做交易时若刷卡失败,则需要重新按所需交易代码键,以免将其他交易错做为“消费”,造成重复扣帐。

5、 持卡人密码输入。为保证交易的安全,公用POS机在交易时,持卡人需输入正确的银行卡密码,若持卡人银行卡无预留密码,操作员直接按POS机“确认”键进行交易,交易成功。

6、 切勿忘记让持卡人在签购单上签字,若持卡人签名与卡背面预留姓名或卡正面姓名字母不一致,可向发卡行查询。

7、 对打印出的签购单上的交易类型需认真审查,以免将“消费”做成“预授权”,或将“退货”做成“消费”造成错帐。

8、 退货交易可全额或部分退货,若退货不成功,切勿随意退现金或让持卡人将货拿走,可根据POS提示做相应处理或与银联维护人员联系。

9、 不要随便拔插通信线。POS机的通信接口为专用接口(line口),不可相互混淆。

10、 对借记卡和未签订手工压卡协议的成员行的卡,压卡交易无效,发卡行不予承认,因此,切勿压单受理。

我劝所有办理pos机的朋友们 不要再相信任何人说的,都是骗子?

争客户,拓宽市场。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人家为什么要送你东西,为什么不激活了再给你。

刷卡机都是有成本的,代理从厂家拿货,然后送出去激活。机器款会返给代理。所以免费送给你是不可能的,一般的套路是这样的,比如机器是1百块钱,收取你一定额度保障金,给你寄过去。激活之后把保障金返给你。相当于免费,如果你不激活,那这台机器就是相当于买,双方都亏。

准备办理的时候,要问清楚以下几点,避免办理时的猫腻。

1.该机器首次刷卡收款时,是否会扣除一笔钱作为“服务费”(或称作“冻结押金”)?扣多少?

目前很多品牌的机器,都采取了类似“冻结多少钱,刷卡收款满多少金额返还”的押金模式。“冻结金”越高,用户办理的意向就越低。因此为了成功“拿下你”,在你办理之前,有些代理商不主动告诉你,首刷要扣你一笔钱的情况。等你办理了,鸭子煮熟了再说…

2.该笔钱是否刷够一定交易量返还?

你不问的话,即时你达标了交易量,有些代理商也不返还你这笔钱。

3.以何种方式返还(系统自动还是人工)?

系统自动返还的话,到了返还时间,留意账户是否到账。人工返还的话,记得问代理商要,有时不一定是代理商不想给,也有可能客户太多会疏忽遗漏,因此到了时间点一定记得主动过问一下。

4.是返还现金还是手续费抵扣券?

某些品牌的政策,返还的不是现金,而是刷卡收款手续费抵扣券,这个也要在办理之前问清楚,避免不愉快。

扩展资料

首先我们需要一台手机或者电脑能连接上网的,在浏览器搜索人民银行官网 ,按如下步骤查询:官网-公开目录-行政审批公示-已获许可机构(支付机构),你可以在这里直接搜索需要查找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名字。如果能找到就证明有获得第三方支付许可证。

央行正式对外公复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第三方支付行业实施正式的监制管。根据相关规定,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需要按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支付机构依法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朋友送我一个pos机,说免费的,但是说要我准备激活的钱,怎么回事? 是坑的吗

不是坑。激活POS机一般会有一个冻结金,也有的是刷多少金额就激活。因为做信用卡养卡提额的也送POS机。有很多是刷满一定的额度才会退回冻结的资金。

需要注意账号上的资金的流动方式,并区分是一清机器还是二清机器:

1、一清机就是自己的银行白卡,独立的背景,您可以登录系统后台的计算机,以检查所有交易细节。

2、二清机绑定到别人的银行卡,钱由别人账户转移,这是最危险的,启动金额相对较小的会给转账,看到账户认为绑定自己的卡片开始刷大,如数量巨大,他将不再给转回来。

扩展资料:

办理pos机的注意事项:

1、选择有支付业务许可证,银行卡收单范围,的正规支付公司办理

支付业务许可证是国家颁发给有收单资格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牌照,有了牌照才有收单资格,才可以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这样的公司才可以直接连接银联通道,由银联直接结算,所以才叫一次结算。没有牌照就不收央行监管,收单系统也没有经过安全认证,不能保障您资金的安全。

2、确保绑定自己的银行卡

现在要是有客户来我这里办pos机,平台,机型,费率等等问题都不问,只问价格,然后不停的砍价,POS机的价格是便宜了不少,可是后续问题一大堆。

很多人被骗,几万甚至十几万的交易金额往这样的pos机上刷,最后钱刷不见了,最后发现机器根本没绑自己的卡,以前的钱可以到账都是先到骗子卡里,骗子再转给受害者的,每天这样的骗局都在重复上演着,钱刷不见了再想要回来就难了。

想避免这样的骗局很容易,每个支付公司都有商户独立后台,办理机器以后可以找代理商索要后台,打开后台就可以看到结算资料和刷卡流水,机器绑谁的卡一目了然。

3、一次结算也不一定可以保障资金安全

一次结算是指银联直接结算,现在不管这个公司有没有牌照都会说自己一次结算,有些是忽悠,有些是真的一次结算,这些做一次结算的公司是碰不到钱的,不会携款逃跑,但收单系统没有经过安全认证,是有安全漏洞。

不是央行直接监管的,可能会为了收单做很多违规行为,最后导致通道被冻结罚款。这个问题稍微复杂一点,我会在后台的讲解中详细给大家分析。

办POS机被骗了299元,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金额在三千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题主的金额较小,尚未达到立案标准。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资金。

汇付天下POS机是绝对的骗局,网友表示刚被骗了,办的时候说费率是3,刷卡的时候是6,办的时候刷了一个299元,说刷够五千后返还299,激活又刷了一个288元,说288元第二天到账,一个月后办机器的业务员都找不到了,微信换号电话拉黑,绝对的大骗子。

结果达标到现在已经好几个月了 打了三四次电话给客服都是说会有工作人员联系然而至今没有退押金 也没有得到其所谓的工作人员的联系,反应了三次官方客服一点用也没有, 服务商也直接玩失踪 直接各种不回复,现在只想通过此平台的帮助把299的押金退回来。

相关法律: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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