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缘无故被办了信用卡《无缘无故被办了信用卡怎么办?》
某银行未经过我本人同意,私自用我个人信息给我办了张信用卡,

某银行未经过我本人同意,私自用个人信息办了信用卡,但是信用卡开卡是需要本人办理的,在办理开卡时就标明已经同意了该信用卡,需要承担偿还信用卡的责任。因为持卡人主动激活卡片并使用,属于追认有效,所以在使用该卡后需要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八条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九条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本人不知情被办信用卡怎么办
被别人冒名办了信用卡,卡虽然不在手上,但是因为用的是自己的身份证信息,要注销信用卡其实很容易,直接带上身份证去发卡行网点找工作人员注销。因为信用卡注销有45天的清账期,为了防止对方再用卡,注销之前先把信用卡挂失,信用卡处于止付状态,无法使用。
其实,像这种情况,关注的不是在注销上,而是要把不属于自己的信用卡记录直接消除,尤其是信用卡有欠款,或者是产生逾期,不还清欠款是无法注销,更别提还会影响信用了,正确的做法就是直接报警。
一般需要找银行调取办信用卡的资料,信用卡面签的录像,对比证明非自己办的信用卡,取证后让机构开具一份报案回执单,邮寄到信用卡中心,让银行删除信用卡记录,恢复征信。
要是银行拒绝删除,只要有证据在手,我们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银行,毕竟冒名办卡是银行没有尽到义务,任由申请人凭一张身份证办卡透支消费,过错在于银行,银行就得负责。
总之,被别人冒名办信用卡,一定搜集证据证明非本人办卡,然后提出异议申请,让银行修改征信,删除信用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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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个人隐私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管理好含有隐私的物品。
2、不随意向别人泄露自己的秘密。
3、机警面对别人监听、窥探自己的隐私。
4、尽量不参加涉及含有个人隐私的活动,必要时要约定好保密。
5、掌握网上安全运行知识,避免个人隐私泄露。
6、敢于同侵犯个人隐私权的人作斗争。
7、增强自我保护,加强防范意识。
8、适当保管好自己的隐私。
9、不要轻信别人而透露自己的隐私。
10、不要故意侵犯别人的隐私。
我的民生银行卡为什么会被办了信用卡?
两种原因:1、有人用你的身份办理了信用卡;2、别人的信用卡预留了你的手机号码。持身份证到民生银行查询个人账户就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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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生银行信用卡申请条件主要有两点:
1. 年龄要求:18-60周岁;
2. 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
二、办理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和证件:
1、国内居民,只需要提供:填写完整且亲笔签名的申请表、身份证明文件、居住证明文件、收入证明文件;
2、外籍人士和港澳台人士还需另外提供:外国人居留许可证(居留事由必须为就业)或外籍人士/港澳台人士就业证;
3、如果是私营业主,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显示申请人姓名、企业名称和开始经营日期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 如果想申请额度比较大的信用卡,需提供良好经济实力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银行贷款户(信用良好,逾期不超过60天)或存单复印件等。
申领信用卡的对象可以分为单位和个人。申请的单位应为在我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企事业务单位、三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每个单位申请信用卡可根据需要领取一张主卡和多张(5—10张)附属卡。个人申领信用卡则必须具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并向银行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个人担保、单位担保和个人资金担保。
申请方式一般是通过填写信用卡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一般包括申领人的名称、基本情况、经济状况或收入来源、担保人及其基本情况等。并提交一定的证件复印件与证明等给发卡行。客户按照申请表的内容如实填写后,在递交填写完毕的申请书的同时还要提交有关资信证明。申请表都附带有使用信用卡的合同,申请人授权发卡行或相关部门调查其相关信息,以及提交信息真实性的声明,发卡行的隐私保护政策等,并要有申请人的亲笔签名。
发卡银行接到申请人交来的申请表及有关材料后,要对申请人的信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请表的内容是否属实,对申请的单位还要对其资信程度进行评估,对个人还要审查担保人的有关情况。
通常,银行会根据申请资料,考察申请人多方面的资料与经济情况,来判断是否发信用卡给申请人。考虑的因素有,申请人过去的信用记录、申请人已知的资产、职业特性等。发卡行审核的具体因素与过程属于商业机密,外界一般很难了解。各个发卡行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因此,同样的材料在不同的银行可能会出现核发的信用额度不同,信用卡的种类不同,甚至会出现有的银行审核通过,而有的银行拒发的情况。
自己没办理过信用卡 名下却莫名出来两张信用卡是咋回事
小财近日收到一网友高先生的留言,称自己在查询征信记录的时候,发现自己名下有两张正在使用的信用卡,一张卡的额度是6000块钱的,已经花费了5515块钱,另一张卡是20000块额度的信用卡,已经花费了20050元。可是高先生说,自己从没办过信用卡,更甭提用过了,那这两张信用卡到底是怎样来的呢?
据高先生反映,他发现这一情况后,首先找到了银行。“我找两家银行理论,他们说这个不用我还,我问他我说假如不用我还,我说出现征信问题谁来负责,他说咱们没法给你消除,我说没法消除我本人没有签字,送卡你也没有记录,没有我的记录,我说这个卡怎样发下去的,另外我身份证在我身上,身份证从哪来的。”
两家银行均回应,按照银行规定,信用卡必须是本人携带身份证才能办理。
高先生不理解,既然如此,他本人没有去,也没有将身份证委托给别人保管,那这两张信用卡是咋办理的呢?
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已经知道用卡的人是一名姓吴的客官,并且该行也为该户用的工作单位集体办理过信用卡。
(县)政府办大楼那,行里让我去办的,弄的比较多,身份证大概是对于上了,有时候身份证的(照片),年轻的老的,没有看出来,也是有失误,可是就是说找到(用卡)人了。
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当时是银行去单位办卡,因此工作人员或许没有一一进行核实,有也许出现办卡人和用卡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
工作人员表示,可先帮高先生将这张信用卡销户,然后银行再详细调查,看看银行有无真的存在操作失误,最终给高先生一个说法。
律师发言:假如有证据表明,该信用卡不是自己本人亲自办理的,那吗银行就应该向该储户负责相应的审查不严的责任,假如给储户造成了相应的损失,那吗银行也需要负责一个赔偿责任,而使用该客官身份证办理信用卡的那个人,他就需要负责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