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的介绍

一、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的介绍

2012年9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第12号公布《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该《办法》分总则,发行,受理,使用、充值和赎回,监督管理,附6章52条,自 2012 年11月1日起施行。

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的介绍

二、[单项选择]根据《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个人或单位购买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一定金额以上的…

C●答案解析根据《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个人或单位购买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应当使用实名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三、预付卡的使用规定有哪些

只能在指定的商家或指定的一被商家内使用,不可以在非指定商家内使用;预付卡里面的资金不可以进行套现,不可以转到支付宝或者微信做网银使用;预付卡在使用时,商家收取到资金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而是在办理的时候就需要记录增值税里面。在办理好预付卡后,消费者要保存好相应的消费记录和票据,最好要求商家开具发票,确保自己在后续的消费中出现消费纠纷时,方便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如果预付卡内的金额较高,一定要关注好卡内余额,在每次消费后都要看好扣款金额,防止卡内余额出现不正常波动。法律依据:《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条 支付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预付卡业务,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支付机构 , 是指取得 《 支付业务许可证 》 , 获准办理 “ 预付卡发行与受理 ” 业务的发卡机构和获准办理 “ 预付卡受理 ” 业务的受理机构。本办法所称预付卡 , 是指发卡机构以特定载体和形式发行的 、可在发卡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第六条 预付卡分为记名预付卡和不记名预付卡。记名预付卡是指预付卡业务处理系统中记载持卡人身份信息的预付卡。不记名预付卡是指预付卡业务处理系统中不记载持卡人身份信息的预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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