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行办信用卡
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信用卡业务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用卡业务,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中国境内银行(包括国内银行和境外…
第三条非金融企事业单位、境外银行驻华代表机构不得办理信用卡业务和代理境外信用卡业务。
第四条凡经营信用卡业务的中国境内银行,均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信用卡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信誉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按币种分为人民币卡和外币卡;按载体材料分为磁条卡和智能卡(下称IC卡)。
第五条商业银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发行信用卡。
非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境外金融机构的驻华代表机构不得经营信用卡业务。
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全国信用卡业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各发卡银行负责本系统信用卡业务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经营信用卡业务的商业银行,应根据本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制订信用卡业务章程,并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第八条各商业银行的信用卡部为内部业务部门,不得办成实行独立核算、自成体系的法人机构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卡,是指记录持卡人账户相关信息,具备银行授信额度和透支功能,并为持卡人提供相关银行服务的各类介质。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卡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利用具有授信额度和透支功能的银行卡提供的银行服务,主要包括发卡业务和收单业务。
第九条 本办法所称发卡业务,是指发卡银行基于对客户的评估结果,与符合条件的客户签约发放信用卡并提供的相关银行服务。
发卡业务包括营销推广、审批授信、卡片制作发放、交易授权、交易处理、交易监测、资金结算、账务处理、争议处理、增值服务和欠款催收等业务环节。
河北银行信用卡(贷记卡)计息规定及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对持卡人不符合免除利息条件的交易款项从银行记账日开始计算利息,按利息积数法由系统自动计收利息。利息积数法是指以“信用卡(贷记卡)账户借方余额乘以该借方余额在账户中保留的天数再乘以日息”的方式计算,遇账单日时记头也记尾。日利率为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
商业银行信用卡监督管理办法第70条规定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
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分期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及其发卡业务服务机构应当停止对该持卡人的催收,持卡人不履行分期还款协议的情况除外。达成口头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必须留存录音资料。录音资料留存时间至少截至欠款结清日。
拓展资料: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保障客户及银行的合法权益,促进信用卡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 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当依法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和相关信息安全。未经客户授权,不得将相关信息用于本行信用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四条 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当建立健全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严格实行授权管理,有效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业务风险。
第五条 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当充分向持卡人披露相关信息,揭示业务风险,建立健全相应的投诉处理机制。
第六条 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定义和分类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卡,是指记录持卡人账户相关信息,具备银行授信额度和透支功能,并为持卡人提供相关银行服务的各类介质。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卡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利用具有授信额度和透支功能的银行卡提供的银行服务,主要包括发卡业务和收单业务。
第九条 本办法所称发卡业务,是指发卡银行基于对客户的评估结果,与符合条件的客户签约发放信用卡并提供的相关银行服务。
发卡业务包括营销推广、审批授信、卡片制作发放、交易授权、交易处理、交易监测、资金结算、账务处理、争议处理、增值服务和欠款催收等业务环节。
第十条 本办法所称发卡银行,是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开办信用卡发卡业务,并承担发卡业务风险管理相关责任的商业银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发卡业务服务机构,是指与发卡银行签约协助其提供信用卡业务服务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第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收单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商户等提供的受理信用卡,并完成相关资金结算的服务。
收单业务包括商户资质审核、商户培训、受理终端安装维护管理、获取交易授权、处理交易信息、交易监测、资金垫付、资金结算、争议处理和增值服务等业务环节。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收单银行,是指依据合同为特约商户提供信用卡收单业务服务或为信用卡收单业务提供结算服务,并承担收单业务风险管理相关责任的商业银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收单业务服务机构,是指与收单银行或收单业务的结算银行签约协助其提供信用卡收单业务服务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第十五条 商业银行发行的信用卡按照发行对象不同,分为个人卡和单位卡。其中,单位卡按照用途分为商务差旅卡和商务采购卡。
商务差旅卡,是指商业银行与政府部门、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签订合同建立差旅费用报销还款关系,为其工作人员提供日常商务支出和财务报销服务的信用卡。
商务采购卡,是指商业银行与政府部门、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签订合同建立采购支出报销还款关系,为其提供办公用品、办公事项等采购支出相关服务的信用卡。
第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是指在教育机构脱产就读的学生。
河北银行信用卡有没有自动宽限期?
有3天宽限期,宽限期内还款不算逾期。
河北银行成立于1996年5月28日,是全国首批五家城市合作银行试点之一,也是河北省成立最早的城市商业银行。为河北省乃至环渤海地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资产优良、效益良好、具有重要市场影响力的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
河北银行信用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支付工具,有消费、存取现金、转账结算等功能。 信用卡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个人卡和单位卡,其中个人卡分为主卡和附属卡;按信用状况不同分为钻石卡、白金卡、金卡和普通卡;按照币种不同分为人民币卡和双币种卡。
河北银行信用卡申请条件:
1.基本要求:申请人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还款能力要求:一般情况下,信用卡申请人需要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保证按时还款付息。
3.征信要求:申请人征信记录要良好,银行审核信用卡申请时会调查征信报告。
4.另外,能否成功申请信用卡还与职业有关,如保安、个体户、农民等就比较难成功办理。
河北银行信用卡申请资料:
1.申卡人身份证明。一般要求提供身份证(若使用的是新版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件),军人需提供军人证复印件。
2.申卡人工作证明。可以是任职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请写明具体的公司名称、部门、岗位及收入情况,并加盖公司公章或人事章),或经推广员核实过原件并注明的工作证\牌复印件。
3.个人资产证明。可以是银行代发工资记录,或所得税扣缴凭证,或房、车、存款和投资市值证明文件(如房产证/汽车行驶证/银行定期存单的复印件)等能证明您财力水平的资料。
4.其他辅助办卡证明。近6个月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清单、水、煤气账单、他行信用卡账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