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pos机案判无罪
POS机免费送!武汉首起利用POS机诈骗案被破获,具体是如何破获的?

当地的民警在知道犯罪团伙的作案过程之后,就展开了具体的调查,然后就在犯罪团伙正在实施诈骗的时候把他们抓获了。
央视曝光:这些人因POS机养卡提额被抓,涉案金额3000万
电销、网销POS机乱象丛生,遭到各大支付机构严打,而在线下市场,养卡、提额等现象盛行,利用线下店面开展业务的背后,有人却因专营POS机套现和养卡被抓了。
撰文 | 张浩东
出品 | 支付百科
自选商户POS机落幕后,养卡等行为曾受到短暂性波及,但这并没有长期影响存在巨大市场需求的养卡业务,除利用POS机刷卡外,大量的专业养卡门店扮演着重要角色,充分解决了持卡人的需求。
近日,央视新闻报道,郑州市中牟县公安局侦破了一起特大专营POS机养卡套现案 , 8名涉案人员通过线下商铺进行养卡提额等业务,涉案资金高达3000余万元。
这起3000万POS大案的告破,由一起信用卡盗刷事件引起,因这次信用卡盗刷导致当地8家以经营养卡、套现业务为主的门店最终关闭,8名涉案人员也被警方抓获。
持卡人赵某是一名普通的信用卡爱好者,对额度的追求使他找到了一家街头小店进行养卡,在将信用卡交由他人养卡提额的过程中,赵某的信用卡被刷走1万元后,店主迟迟没有为其进行还款。
赵某随后发现该店店主处于失联状态,电话无人接听,且线下门店也已关门,赵某养卡过程中1万元的刷卡消费被迫自己偿还。
被骗的赵某向公安机关进行了举报,警方在调查后发现该店打着销售POS机的旗号,实际上在开展非法养卡、提额、还贷等违法犯罪活动,除了赵某养卡的店铺外,还有多家类似的店铺分散在不同区域。
在警方的严查之下, 8家以养卡提额为主营业务的窝点被警方打掉,总涉案金额达3000余万元,查获157台POS机及大量信用卡 ,最终8名涉案人员因涉嫌非法支付结算被采取强制措施。
事实上,这种靠持卡人养卡提额盈利的小店近年来数量不断上升,POS机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寻找新的生意,靠养卡提额来牟利便是一片新的市场,玩家少且市场需求大,依靠一家线下门店即可入局。
这些人当中曾经有一部分是POS机代理,还有一部分是资深信用卡代还从业者,这些人长期以来打着政策与法规的擦边球,而警方对此次利用POS机养卡行为的打击,为其它从事养卡提额业务的从业者敲响了警钟。
据「支付百科」了解,目前在线下支付市场, 许多商铺打着“信用卡服务”的旗号,实则在做着套现、养卡的业务 ,帮助持卡人进行资金周转或者偿还信用卡,从中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这种类型的商铺在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经营范围多样,办理信用、办理POS机、信用卡养卡提额、信用卡代还等都包含在内,基本涵盖了主流的C端支付业务,但是也存在不合规的风险。
信用卡快速上升的发卡量及居高不下的逾期,激发了养卡市场的潜力,加之央行二代征信系统的上线,使重视征信的持卡人不得不通过POS刷卡的方式来实现按时还款。
在支付行业,POS机刷卡已成为持卡人重要的资金周转方式,通过POS机刷卡,持卡人可以以极低的成本,将信用卡内的资金转移到储蓄卡中,从而达到按时还款的目的,伴随着持卡人的资金需求,手刷、mPOS近年来非常火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相关立案追溯标准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等方式向信用卡持有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以非法经营罪立案处理。
许多持卡人利用POS资金周转,与通过POS机向持卡人提供养卡套现服务并从中牟利的行为有一定区别, 虽然构不成非法经营罪的标准,但持卡人在POS刷卡时会受到发卡银行的监测。
此前,北京银保监局印发《关于加强银行卡风险防控的监管意见》(《意见》),指出当前银行卡业务面临的信用卡授信不审慎等突出风险问题,要求各银行加强防范银行卡账户开立风险、严格信用卡授信管理、加强银行卡交易监控。
多家银行也开始整顿信用卡业务,部分银行更是以降低信用卡额度的方式,以此来减少信用卡带来的逾期,广发银行前不久更是发公告,表示将分批实施信用卡交易限制。
银行此举主要是针对POS机虚假交易,长期利用POS机不正常交易的持卡人, 当银行信用卡风控模型监测到持卡人用卡状态、用卡安全、用卡规范、偿债能力等出现异常时,银行就会主动采取调低预授信额度、暂停用卡等风险保护措施。
此外,一旦被银行发现使用信用卡虚假交易,除了封卡,也很可能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更重要的是,如果利用中介公司等机构进行养卡提额,也存在个人信息泄露或被他人盗用的风险。
谁陷害物美和张文中?张文中案始末回顾
物美元董事长张文中相信大家都有所熟悉,12年前因为被判刑入狱,12年之后改判无罪,坐了12年冤狱,现在终于清白了。面对这张文中被改判无罪,网友们纷纷都在猜测谁陷害物美和张文中?张文中得罪了谁等疑问?
张文中坐了12年冤狱,这12年非常的漫长,直到现在终于洗脱罪名,还了张文中一个清白。但是网上对张文中案疑问不断,是谁陷害物美和张文中?谁是张文中冤狱人生的阴阳推手?
张文中改判无罪
张文中1962年生人,南开毕业后分配到了大庆石油管理局,1985年返回南开读经济学硕士学位,1987年进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从事宏观研究,期间获得了中国科学院系统科学研究所的博士学位。后到斯坦福大学进行系统工程学博士后研究。他在美国理解了什么是市场经济,认识到“企业家是这个时代的英雄”,“创业是一个人一生中最需要做的事情”。小平的92年南巡,更加坚定了他回国创业的决心。
张文中坐12年冤狱
1993年从美国归国的张文中创办了一家计算机公司——卡斯特公司,售卖自己开发的零售信息化pos系统软件。但因太超前没有市场,于是就亲自开办超市,就是物美,并把POS系统使用在物美超市中,成为中国本土意义上第一家真正的超市。
除了中国零售业pos系统的鼻祖,物美的信息化技术还创下了许多中国之最:中国零售业最早使用第三方物流配送平台的企业;中国最早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商品采购和管理的连锁企业;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民营零售企业,率先长了资本翅膀而飞速扩张,高峰时曾先后在全国布下400多个网点,成为当时全国最大的民营流通企业。基于此,2006年,《财富》杂志这样评价物美:“如果你想看一下零售业的未来,建议阁下省去造访沃尔玛的时间,为您自己买一张前往北京的机票,去看看物美。”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时冤案空降。2006年11月,受北京原副市长刘志华案牵连,张文中被调查。2008年10月,张文中被河北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涉嫌单位行贿、挪用资金、个人诈骗等罪名起诉,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万。张文中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为何不是刘晓光、潘石屹,而是他?刘志华案,无疑是办案人员最喜欢的。一是涉案人员级别高,曾担任北京市秘书长、副市长;二是涉案人员涉及的重要人员必然多且面广;三是涉案人员草根出身,办案阻力小。所以对办案人员来讲,刘志华案是属于“既又还”的好案子,自然会精神抖擞、大显身手。而张文中之所以被要求协助调查,是因为2003年物美作为大陆零售民营企业第一股到香港上市,作为分管领导的刘志华曾代表北京市政府去敲钟。这在当时当然是支持民营企业的正面举措,但在过后办案人员来看,就是办案线索。
曾有这样的案例:某部委的处长在网上看到,一位部级干部参加一位民营企业老板追悼会,于是怀疑这位部级干部有问题,就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展开调查,果然查出这位部级干部的其他问题,最终把这位部级干部送进了监狱,还连带了不少人。为此,这位处长受到了表扬和提职,工作经验还得到了推广。人都是屁股决定脑袋,任何一件事,在不同角色的人来看,有不同的内涵及色彩。更何况刘志华已被双规,正需要证据。于是,有敲钟之缘的张文中便难脱干系了。
但刘志华案协助调查的人有许多,北京企业界大佬也有许多,其中就有于2017年1月16日故去的大哥级人物首创集团董事长刘晓光。刘晓光协助调查后虽然继续工作,但从此烙下了病根,直至病故。据说潘石屹也被叫去协助调查过,但只是问了问就放了。
然而,同是协助调查刘志华案,为什么张文中却被判刑了呢?张文中与刘晓光都是阳光硬汉,都是从政府体系出来创业的。但刘晓光的首创是国有企业,而张文中的物美是民营企业。结果刘晓光只是遭了罪,而张文中则被判了刑。知名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人们看来都是光环无数,但国有企业的唐僧其实是被孙悟空的金箍棒画了一圈,有无限法力;而民营企业的唐僧虽看似敬业精心实则有心无力,不论面对强人还是权力,先天都是弱者。
张文中与潘石屹,同是民营企业家,做的生意也都必须与政府打交道,但二人的成长经历不同,性格也不同。潘石屹,童年受苦受难,求学多波折,工作多奔波,因此养就了隐忍、求全、乐观、灵活的人生态度,再加欢喜佛的亲和面孔,所以办案人员问话后旋即放人。
而张文中的成长经历及背景颇为“高大上”:一是名牌大学毕业,又在国研中心这种最高智囊干过;二是斯坦福大学博士后,理工科背景,讲逻辑和证据;三是有海外留学工作经历,更强化了法律自我保护意识;四是生意正做得风生水起,且是纯市场化的B2C生意,不用求谁;五是当年正值44岁壮年,许多朋友都在重要岗位上;六是张文中作为92年下海创业的代表,比起80年代被逼创业的民企老板,更有理想抱负、家国情怀和雄心壮志,做事也更规矩——仅仅物美这个名字,就知道张文中做生意的初衷。
这就决定了张文中见了办案人员不会有惧。而且其作为知识分子的清高,对把每个人都当坏人的办案人员必然反感挂相而不屈。再者,其海外理工背景,讲逻辑和事实,爱较真劲儿:讲法律,他要办案人员拿证据;不讲法律,讲政治,张文中就拿党章说事儿。面对说什么都“头头是道”,面对如此“不配合”的人,必然引得办案人员大为光火。张文中由此不仅遭了罪,还获了罪,而且还成了案中案里的“铁案”。
另外一点,就是缺少江湖经验的张文中,对自己一向吝啬。据说物美在香港上市后,他还穿着“张着嘴”的皮鞋,这就是有情怀企业家的生活态度——他不会照顾自己,也就不懂得经营打点社会关系。而坐在张文中对面的办案人员呢?一是讲政治,二是找证据,三是要政绩,四是看良知。前三者确定无疑,但最后一点则“分人而定”。于是,办案人员久而久之,心肠越来越硬,借口越来越多,最后就成了职业习惯。接触到的所有人都有可能是涉案人员,是坏人,都是他们追求政绩的考题。历史上知名的“请君入瓮”典故就是明证。
pos机刷自己信用卡被判无罪吗
pos机刷自己信用卡是会被判刑法的。用pos机套现是违法的,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罪名。套现,套取现金的简称,一般是指用违法或虚假的手段交换取得现金利益。POS机套现是一种欺骗银行的行为,本质则是商户与持卡人合谋,恶意以消费名义从银行套取一定额度的贷款,这在某种程度上涉嫌虚构事实的贷款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赵鹏飞判多少年
三年五个月
赵鹏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同时伙同他人违反国家规定,通过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采用虚构交易的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其行为又构成非法经营罪,应二罪并罚。
赵鹏飞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000元。
一千个人里就有一千个哈默莱特,世界上无论如何都无法找到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对同一件事情,大家也会有不同的评判标准。我的答案或许并不是最为标准,最为正确的,但也希望能给予您一定的帮助,希望得到您的认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