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保政策2022
一、湖南医保政策2022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一)参保对象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宁乡市户籍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取得宁乡市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在宁乡市高校就读的大学生;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二)集中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集中缴费期一般为每年10—12月,2022年的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具体日期请关注官方网站)。已经缴纳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不退费。(三)个人缴费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年,困难大学生个人缴费240元/人,个人缴费差额部分由财政补助。(以后年度个人缴费标准按省市标准执行)。 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1—2级)、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低保对象、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等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困难人员、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助50%;困难群众人员身份重叠的,按就高原则享受补贴。(四)参保方式 新参保人员需先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再按照税务部门指定的缴费途径进行缴费。其中:首次参保人员携带户口簿(居住证)在户籍所在地(常住地)社区(村)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农村居民可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组织集体参保登记;高校学生由高校统一组织到所在区县(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首次参保人员中属困难群众的,凭特困供养证、残疾证、低保证、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或证明办理参保登记。 续费参保人员可直接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2021年度正常参保缴费的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1—2级)、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财政全额补助人员由医保部门统一做到账处理。(五)缴费途径 1.通过湖南省税务局开发的“湘税社保”APP、“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或湖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缴费; 2.通过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湖南农村商业银行、长沙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华融湘江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湖南银联相关渠道缴费; 3.以非标准身份证件参保登记的居民,通过“湘税社保”APP、“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长沙银行缴费。(六)医保待遇衔接 1.在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缴费的续保人员(含在本市或市外有城乡居民医保既往参保缴费记录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在2022年1月1日后续缴当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的,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2.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凭新生儿户口簿(非本市户籍需提供监护人居住证),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2021年12月1日(不含)前出生的新生儿须缴纳2021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费,方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3.困难群众经排查发现未参保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4.儿童福利机构接收的孤儿,经核实未参保的可随参随缴,自进入儿童福利机构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5.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在断保90天内凭职工医保参保凭证可随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按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费,自职工医保断保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6.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形(即参保人员类别中“特殊人员”,具体指新迁入户口、复转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新生儿未在90天内参保缴费、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未在断保90天内参保缴费、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凭居住证初次在居住地参保的)未能在我市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以按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7.高校学生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与结算年度同步(即:当年度9月1日至下一年度8月31日)。 8.除上述情形外,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续)保缴费、享受医保待遇;属于首次参保缴费的,从缴费90天后起享受医保待遇。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一)单位参保缴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月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8.7%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缴费费率0.7%),职工个人按本人月工资的2%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本人月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个人缴费基数,超过300%的,按300%核定个人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在为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同步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个人无需缴纳。 大病互助费按130元/人/年的标准缴纳。(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 个人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统筹地区用人单位缴费费率(8%)的70%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互助费按130元/人/年的标准缴纳。(三)个人账户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比例划拨个人账户:45周岁及以下在职职工0.7%,45周岁以上在职职工1.2%,退休人员4%。 灵活就业医保在职人员无个人账户。

二、湖南城乡医保2022年缴费怎么交?
缴费方式
1、通过湖南省税务局开发的“湘税社保”APP、“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或湖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缴费;
2、通过长沙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湖南农村商业银行、华融湘江银行、中信银行的网上银行或手机APP缴费;
3、通过长沙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湖南农村商业银行、华融湘江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柜台或智能POS机缴费;
4、以非标准身份证件参保登记的居民,通过“湘税社保”APP、“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长沙银行均可缴费。
三、湖南城乡居民医保网上怎么缴费
湖南医保网上缴费的流程:
1、手机安装打开交医保的相关软件,在主页注册账号登录以后选择【;
2、会跳转到一个民医保缴费】点击进入
3、可以选择为其他人缴费,只要【切换家庭成员】即可,不过低保户、学生则需要去社区缴费,没问题的话点击【去缴费】;
4、在【居民医交医保的相关选项,根据自己的选择来点击【下一步】就可以。提示应缴金额,在勾选【本人已同意<缴费须知>】以后选择点击【缴费】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四、2020年湖南省农村医保缴费多少?
医疗保险报销: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5、住院医疗。注: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