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多家信用卡无力偿还怎么办
一、欠多家信用卡无力偿还怎么办
欠多家信用卡无力偿还的,可以与银行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欠多家信用卡,然后无力偿还的,当事人可以向银行说明情况,告知银行自己有偿还欠款的意愿,但是目前因为某些原因而无力偿还欠款,请求银行同意当事人分期偿还欠款,银行审查后,认定当事人确实无力偿还欠款的,一般都会同意当事人的请求,让当事人分期还清欠款,协议达成后,当事人只需要在约定的期限内还清欠款。拓展资料分期还款–是指将有多次还款,偿还的本金和利息被分摊到每期的还款中。分期还款融资业务相当盛行,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有可能会接触到这样的业务,如买房时的按揭贷款、分期付款购买大件商品等。但是,由于很多人没有资金的时间价值概念,他们所计算出的资金成本往往和实际情况大相径庭。银行的分期还款是当客户没有能力一次性偿还信用卡透支金额时,为了避免按照全部消费额度来罚息而推出的分段还款业务。与分期付款业务相比,分期还款在申请手续和应用范围都有所不同。比如小李想用分期付款业务购买手机,那么他应该到与信用卡合作的商铺。而分期还款业务,不需要指定消费场所和消费类别,客户在刷卡之后如果意识到无法按期全额还款的话,可打电话去申请。但要注意的是,分期还款的手续费较高,一般都高过同期的商业贷款利率。信用卡分期的好处:可以减轻持卡人的还款或者消费的压力,例如说在购买相机、手机、电脑等等物品是可以使用分期降低当前的压力,直接享受到我们想要的东西;避免逾期,在还款日之前,很多人察觉到自己没有还款能力就会选择分期还款,以避免养逾期带来的不良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利于提高额度,因为给银行白赚了钱,银行会给你一点好处。信用卡分期的坏处:不论是账单分期还是消费分期,都免不了需要支付手续费,并且分期的期数越长,要交的手续费更多。虽然分期可以降低我们还款的压力,但是在征信记录上看,会显得我们没有什么还款能力,引得银行的质疑,那么在贷款的时候银行可能会降低贷款的金额。

二、我一朋友欠多家银行信用卡,目前只有能力分期还一家,剩下的几家怎么办?
1、只要欠了钱,银行都有可能会起诉,这由银行自行决定; 2、如果欠款的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3、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4、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三、可以申请多家银行信用卡么
可以的
四、有多家银行信用卡逾期超过四个月,单张逾期金额未超五万,多张总和超五万会判刑吗
会被判刑。信用卡逾期超过3个月会被认定为恶意透支,经银行起诉持卡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就会坐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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