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交警处罚“违规”货车 现场用POS机收罚款

洋县交警处罚“违规”货车 现场用POS机收罚款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史凯强刘伟锋)近一段时间,不断有货车司机向我们反映,在108国道汉中洋县段,经常碰到交警在路上设卡拦车。司机拿到处罚决定书后,直接在旁边的警车里刷卡交罚款,虽然这一条龙服务很方便,但却让过往的司机很害怕。

汉中洋县:交警处罚“违规”货车现场使用移动POS机收罚款

中午11点多,在108国道洋县龙亭段路边,停着几辆河南牌照的货车。司机说,前面有交警拦车,他们不敢过去。

河南省三门峡市货车司机:“刚下高速,等交警下班,省点钱么,省点饭钱。”

按照司机的指引,在108国道洋县龙亭镇和贯西镇交界的地方,记者看到一个交警卡点,货车司机在警车旁交涉,交警就坐在路边等待。一位司机说,他经常来洋县,也经常被罚款。

陕西省咸阳市货车司机:“挡住就罚,没有啥理由。”

记者:“一次罚多钱?”

陕西省咸阳市货车司机:“200元。”

一位外省货车司机拿出票据说,设卡的交警带着银行POS机,现场有人开现场处罚决定书,还可以代理提供缴纳罚款服务。

河北省邯郸市货车司机:“那边当场刷卡呢,刷银行卡,罚的款。”

记者:“罚你多钱?”

河北省邯郸市货车司机:“100元。我这卡交了两辆,他(同伴)没有卡用我的卡给他交。”

在108国道洋县龙亭段,京昆高速洋县出口附近等,有多个交警卡点。其中洋县谢村镇段的交警卡点双向拦车处罚。记者现场走访时,确实发现了交警使用POS机现场收缴罚款。对此洋县交警大队负责人表示,最近108国道货车非常多,经常出现超速超载,他们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也是缓解108国道压力,至于使用POS机收缴罚款,主要是为了方便。

汉中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史军:“咱们县上财政局,把交通罚款专户设在农业银行,108国道上农行的营业部很少,财政上和农业银行签订协议,利用POS机。”

汉中洋县:POS机罚款进入交警队“过渡账户”财政部门表示不符合规定

记者了解到,货车司机通过银行POS机缴纳的罚款并没有进入国库,而是进入洋县交警大队的过渡账户。虽然汉中市和洋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均表示,罚没款项必须进入国库,这种做法是违反规定的,但财政部门似乎并没有有效措施来制止。

下午两点多,在108国道洋县谢村镇附近一个交警卡点,一名货车司机正在刷卡交罚款。记者注意到,缴纳罚款的POS机小票上户名为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汉中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警:“应该进人家财政局。”

记者:“但是我看你小票上写的是洋县交警大队。”

汉中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警:“这是财政局给开的户头,给单位开的户头。”

洋县交警大队的负责人说,罚没款只是进入他们的过渡账户,每个月需要向洋县财政局交一次,是经过县上领导同意的,那么情况真的是这样吗?

洋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刘义敏:“罚没款交入以后必须进国库,因为它是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

记者:“是直接进国库呢?其它地方允许不允许逗留?”

洋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刘义敏:“不允许逗留。”

既然罚没款项不允许在中间环节停留,那么洋县交警大队怎么会出现过渡账户呢?对此刘义敏局长说,交警罚款收缴频率高、单笔数额较小,可以用过渡账户统一向财政部门缴纳。

洋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刘义敏:“它原则不超过一周的工作日。”

记者:“咱们财政局掌握不掌握?交警大队账户实际进账多少钱?”

洋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刘义敏:“不掌握。”

记者:“那咱们怎么来监管这笔资金呢?”

洋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刘义敏:“我们就是按照票据来监管。”

对于过渡账户里的罚没款,洋县交警队说一个月一缴,洋县财政局说一周一缴,而汉中市财政局预算科负责人说,国家多年前就开始清理取消罚没款过渡账户,这是各级财政部门的一贯要求,无论哪里的罚没款,都必须尽快上缴国库。

汉中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张岗:“两个工作日内,资金必须全部解缴入库,这是我们目前要求的原则,严格坚持以票管收,包括定期的对账。”

汉中市财政局表示,将对洋县交警大队过渡账户里的账、款、票据进行核查,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洋县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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