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用卡填写紧急联系人 办信用卡时紧急联系人忘了,怎么查
本文目录一览:
1、办信用卡时填写的紧急联系人起什么作用
- 2、办信用卡(贷记卡)填写假的紧急联系人会有什么影响?
3、办信用卡紧急联系人可以随便写吗
- 4、做为信用卡的紧急联系人要负责任吗?
- 5、办理信用卡需要提供紧急联系人吗
办信用卡时填写的紧急联系人起什么作用
办信用卡时填写的紧急联系人主要作用是可以通过紧急联系人来取得联系。
仅仅联系人一般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只是银行为了万一与持卡人联系不上时,可以通过紧急联系人来取得联系。
一、信用卡贷款为什么要填紧急联系人
填写紧急联系人的目的,其实是银行为了防止持卡人失联所采取的预防措施。但一般情况下,银行是不会主动去打电话给紧急联系人的,只有在持卡人欠信用卡不还款,并且通过更换号码、搬家、换工作等方式失联跑路,让银行联系不上的时候,银行可能就需要通过紧急联系人来找到持卡人,让其偿还欠款。不过紧急联系人是不用对持卡人的债务负责的,除非在持卡人办卡的时候进行担保,只需要配合银行告知持卡人新的联系方式,以及将由银行的通知告知持卡人就行了。
二、紧急联系人可以填假的么
虽说紧急联系人对银行来说很重要,但是银行通常不会去核实紧急联系人的真实性,就算填了假号码,只要在办卡的时候填写的信息是真实的,且符合办卡条件,也是会批卡的。不过也有些银行可能会有相应的确认程序,来确认申请人所填写的紧急联系人真假,这就可能会影响批卡了。这个是很显然的,很多银行是不会核实紧急联系人的,只要持卡人在办卡的时候填一个紧急联系人方式就行了,至于对方是否知情,银行并不会去当面核实,当然有的银行可能会去打电话核实,但是大多数银行都不会这么做。
毕竟对于银行来说,紧急联系人的作用并没有那么重要,只要持卡人用卡良好,没有欠款不还款,一般是不会打电话给联系人的。甚至在审核信用卡的过程中,也不会打电话给联系人去确认办卡人的身份,主要原因还是避免给紧急联系人带来困扰。
办信用卡(贷记卡)填写假的紧急联系人会有什么影响?
1、办信用卡(贷记卡)填写的假联系人,要是银行打电话去核实,打不通或者联系人说不认识你,可能会影响批卡。
2、要是银行不去核实假联系人,那么就不会有影响,毕竟银行只有在申办卡片人欠信用卡(贷记卡)的钱不还并且失联的 时候,才会去打联系人电话,好得知申办卡片人新的联系方式。
办信用卡紧急联系人可以随便写吗
办信用卡紧急联系人最好还是不要随便填写。填写紧急联系人的目的,其实是银行为了防止持卡人失联所采取的预防措施。
但一般情况下,银行是不会主动去打电话给紧急联系人的,只有在持卡人欠信用卡不还款,并且通过更换号码、搬家、换工作等方式失联跑路,让银行联系不上的时候,银行可能就需要通过紧急联系人来找到持卡人,让其偿还欠款。
不过紧急联系人是不用对持卡人的债务负责的,除非在持卡人办卡的时候进行担保,只需要配合银行告知持卡人新的联系方式,以及将由银行的通知告知持卡人就行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做为信用卡的紧急联系人要负责任吗?
做为信用卡的紧急联系人是没有必要负责任的。在办理信用卡的时候,需要填写紧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但是对于紧急联系人的身份,并没有严格的规定。理论上,既可以是父母,也可以是同事,甚至可以是不认识的人。
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
发卡银行应当对信用卡申请人开展资信调查,充分核实并完整记录申请人有效身份、财务状况、消费和信贷记录等信息,并确认申请人拥有固定工作、稳定的收入来源或可靠的还款保障。
第四十二条
发卡银行应当根据总体风险管理要求确定信用卡申请材料的必填(选)要素,对信用卡申请材料出现漏填(选)必填信息或必选选项、他人代办(单位代办商务差旅卡和商务采购卡、主卡持卡人代办附属卡除外)、他人代签名、申请材料未签名等情况的,不得核发信用卡。
对信用卡申请材料出现疑点信息、漏填审核意见、各级审核人员未签名(签章、输入工作代码)或系统审核记录缺失等情况的,不得核发信用卡。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印发《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二条 发卡银行可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程度,要求其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可采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第十三条 信用卡备用金存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办法计算。
以定期存款质押的,其定期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定期存款利率及计息办法计算。
第十四条 发卡银行吸收的信用卡备用金和以定期存款质押的存款应按规定比例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缴存存款准备金。
第十五条 发卡银行应建立授权审批制度。
持卡人凭信用卡办理转帐结算、支取现金时,超过规定限额的必须取得发卡银行的授权。
第十六条 单位卡持卡人不得凭信用卡在异地和其领卡城市范围内银行网点及自动柜员机上提取现金。
第十七条 允许持卡人在本办法规定的限额和期限内进行消费用途的透支,透支限额为金卡1万元、普通卡5千元。
第十八条 信用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
第十九条 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帐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
第二十条 各发卡银行的透支业务须纳入其信贷规模进行管理。透支额转入短期贷款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办理信用卡需要提供紧急联系人吗
办贷款、信用卡的朋友都知道,在填写资料的时候,必须要填上紧急联系人信息,而且除了要写上父母的信息外,还需要填写朋友、同事的信息。就这样,很多人对自己成为别人的紧急联系人这件事根本就不知情,甚至大家可能连对方是谁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