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控器初始化用于何时操作是刚安装完操作一次就可以了…
一、税控器初始化用于何时操作?是刚安装完操作一次就可以了…
初始化一般用在新装开票系统或者开票系统异常的情况下做的彻底修复。会造成开过的发票无法再查看明细。但是不影响报税。初始化要做初始化终了,否则无法正常开票

二、怎样对加油机主板进行初始化
1、更换主板前请税务部门使用读卡器记录加油机税控数据2、使用清零芯片操作时要严格按照说明资料进行3、清零过的主板再次使用时要把税控时间调至当前日期和时间4、新主板使用时一定要让税务部门对加油机重新初始化,否则税务功能无法使用。
三、加油站优惠不能开发票
法律分析:涉嫌偷税漏税。国税总局明确要求加油站必须按规定使油机从事成品油销售,每月按实际油品销售量征收增值税。加油站在销售成品油时,应如实向消拒开发票或以其他票据代替发票。法律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的通知》(国办发〔1999〕38号)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对全国现有加油站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并组织生产和使用税控加油机。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税控加油机的生产和使用(一)税控加油机税控技术方案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制定,国将在《税控燃油加油机鉴定大纲》中予以公布。(二)依据《税控燃油加油机鉴定大纲》和《税控初始化接口的统一标准》的有关要求,新研制、生产局的税控功能检测并取得书》后,由税控加油机、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型鉴定、样机试验,依范》对申请单位进行考核,审核合格的颁发《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允许其生产、销售。(三)新安装的税控加油机必须经税务机关或税务机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四)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国内不得再生产和进口非税控加油机;2000年1月1日以后,不得再销售非税控加油机。因特殊需要生产非税控加油机的,须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并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站的管理(一)税控加油机属强检计量器具,要依据《中华人民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进行强施出厂检定、安装后首次检定和周期检定。严禁破坏或擅自改动、拆卸加油机及其税控装置。(二)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日常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对税控加油机的计量执法检查活动,打击计量违法行为。(三)加油站必须按照税控装置或税控加油机记录的数据及主管税务机关的规定采用纸质或电子方式进行纳税申报。(四)加油站在销售成品油时,必须按照规定使用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加油站成品油销售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逐步使用与税控装置和税控加油机相连接的税控收款机或计算机开具发票。(五)各地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加油站的日常监督检查。加油站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报送有关经营资料。三、违反规定的处罚(一)凡加装税控装置后的加油机或新安装的税控加油机未实施计量强制检定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加油机实施查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给予处罚。(二)加油站销售的成品油,其实际量与销售结算量不符,给用户或消费者造成损失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进行处罚。(三)凡破坏或擅自改动、拆卸加油机和税控加油机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四)凡未按本通知的规定加装税控装置或使用税控加油机的,以及未进行税控初始化的加油机,由税务机关对加油机实施查封,停止其使用。(五)凡破坏或擅自改动、拆卸税控装置的,以及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非税控方式销售成品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处罚授权规定,税务机关可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六)凡采取本条第三、四、五款所列违反规定的行为造成加油站成品油销售数据不实,并以此进行纳税申报的,按偷税处理。(七)对有本条上述行为,经处罚后仍不改正的,可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消其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