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请示《汽车报废请示报告》
向上级请示买车的一篇公文

XXXXXXXXXXXXX(单位红头)XXX[XXXX]XX号(三号仿宋)关于购置XXXXXXXXXXXXXXXX的函(二号小标宋)市区控办:(三号仿宋)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①现有编制情况,现有车辆情况及用途,如有报废更新,请说明报废车辆型号、牌号、购车时间。②购车理由。③所需购置车辆品牌、型号、价格及颜色。④预算安排情况。 年 月 日主题词(三号黑体):XX XX XX 函(三号小标宋)________……
关于要求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的请示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
(一)使用年限过长,功能丧失,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或不能使用并无修复价值的;
(二)产品技术落后,质量差,耗能高,效率低,已属淘汰且不适于继续使用,或技术指标已达不到使用要求的;
(三)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或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市场价值的;
(四)主要附件损坏,无法修复,而主体尚可使用的,可作部分报废;
(五)免税进口的仪器设备应当在监管期满,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并获得批准之后才能提出报废申请。
损失认定
对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
(一)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
(二)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报废、毁损,企业应逐项作出专项说明,并委托有技术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出具鉴定说明;
(三)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当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如消防部门出具受灾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报告、车辆报损证明,房管部门的房屋拆除证明,锅炉、电梯等安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等;
(四)企业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
(五)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关于申请公务车辆的请示不配备司机怎么写
第一篇:关于申请公务用车的请示 关于购置公务用车的请示 集团领导: 由于长春规划展览馆开馆伊始,各项运营工作全面展开,用车频繁,更加剧了用车紧张的矛盾,使得展馆运营
第二篇:关于申请购买公务用车的请示 关于申请购买公务用车的请示 : 我公司现有公务用车二辆:一辆为2005年购买的东风日产蓝鸟轿车(桂G00000);另一辆为2008年
第三篇:更换公务用车请示 县人民政府: 我委的公务用车是一九九四年县计划经济委员会购置的桑塔纳2000型。目前行驶近30万公里,超出了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
车辆调拨请示范文
申请车辆调拨的请示该怎么写呢?车辆调拨请示的格式是怎样的呢?下文是车辆调拨请示,欢迎阅读!
车辆调拨请示一
东胜区财政局:
由于工作需要,我局将车号为蒙K4XXX8的现代特拉卡越野车一辆调拨到区家畜改良站使用,原值为314856元,现申请将该车的固定资产从农牧业局核减,变更到区家畜改良站。
特此请示
东胜区农牧业局
车辆调拨请示二
县人民政府:
因车况较差等原因,拟将滩坑水电站工程建设指挥部的浙XXX1桑塔纳、浙K3XXXR丰田越野车、县滩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浙K1XXX丰田越野车等三辆公务用车调拨给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青田县移民办公室
20XX年10月16日
车辆调拨请示三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我局稽查支队执法车辆有的已接近报废年限,加之赣南地区山路崎岖,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一定的隐患。经我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从XXXX调拨执法用车壹辆(江铃陆风X8,型号:JXXXX6L,排量2.4升,价格122800元)。
妥否,请批复
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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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机关公车管理规定
办个车辆报废拆解厂需要哪些手续
具体办理步骤如下:
一、工商局:注册营业执照(注意:经营范围)
二、确定场地:选址、预算、土地(工业用地)、规化划(符合当地整体规划)
三、发改委:立项、做可行性报告、房产证(如有),场地租用合同(10年以上)
四、安排报废汽车拆解技术人员岗前培训并取得职业技能证书(报废汽车拆解工),持证上岗。
五、环保局:拿到立项报告后,向当地环保局申请环评,批准后确定环评代理公司
六、环评代理公司:按环评流程制作环评报告书(注意拆解工艺流程),公示
七、环评专家评审环评报告:评审通过后报当地环保局,由环保局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八、环保局:下发,环评批复,网上申报项目
九、安装设备:各项工艺均按环评要求建设(注意一定按照工艺流程建设)
十、环评验收:专家验收通过
十一、省商务厅安排专家组前往现场进行验收,提出整改意见。
十二、省商务厅颁发经营许可证。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企业申请有异议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听证、专家复评等对异议进行核实;对企业申请无异议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对企业申请予以通过,创建企业账户,并颁发《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认定书》);对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作出不予资质认定的决定并说明理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取得资质认定的回收拆解企业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
申请资质认定的企业应通过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或书面向拆解经营场地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设立申请报告(应当载明申请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住所、拆解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内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五)经营场地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期10年以上的土地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及房屋租赁证明材料;
(六)购置或以融资租赁方式获取的用于报废机动车拆解和污染防治的设施、设备清单,以及发票或融资租赁合同等所有权证明文件;
(七)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文件;
(八)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九)企业拆解操作规范、安全规程和固体废物安全、规范处理处置方案。
第十三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资质认定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作出相关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企业。现场验收评审、听证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四条 回收拆解企业不得涂改、出租、出借《资质认定书》。
第十五条 回收拆解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30日内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上传下列材料电子文档:
申报出现的材料:
项目建设方案
经营场地土地、房产证明或有效期15年以上的租赁合同、产权证明复印件
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业技术人员上岗证书复印件(5人以上),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可行性分析报告
各股东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作简历,公安部门出具的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证明
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企业申请书
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有效证明文件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建设申请书
规划部门出具的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及同意项目建设初审意见
拆解设备、环保设施和消防设施清单及资料复印件
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
环保部门同意项目建设初审意见
所在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及书面请示
环保部门出具的回收拆解场地和设施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
报废汽车拆解车间
报废汽车拆解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