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湾转学怎么办理 薛家湾中小学划片

本文目录一览:

  • 1、怎样办理转学手续?

  • 2、转学手续怎么办理?
  • 薛家湾转学怎么办理 薛家湾中小学划片
  • 3、薛家湾符合转学条件的有哪些?
  • 4、学生转学需要办什么手续

怎样办理转学手续?

转学手续:

1、提前告知申请:自己的孩子如果想转学,最好提前告知孩子的班主任,时间最好是在期末考试前后,因为这个时间段需要给孩子预订课本,缴费等事情。学籍办理一般都是开学后的前两个星期。

2、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孩子转学,应该先找好孩子转入的那所学校,对方答应接收了,再办理相关手续,不要在原先学校提出申请了,这里不接收了,原先的学校也不接收了,孩子没有人要了。

3、带上户口页,填写转学申请表:这个申请表,要在转入的学校领取,在转学程序上,应该是先转入的学校接收,接收学校盖章后,拿着转学申请表,再到孩子原先学校盖章。去的时候记得带上孩子的户口页,这样便于查看孩子的学籍号和姓名,还需要进行比对。

4、接收学校提出学籍申请:转学申请表要一式两份,原学校一份,接收学校一份,申请表通过后,接收学校在学籍平台上提出学籍调动申请。

5、原学校进行学籍审核通过:接收学校必须先提出学籍申请,然后告知孩子的原学校管理学籍的人员,在学籍平台进行审核,点通过后,孩子的学籍就可以转到想转入的学校了,如果学籍不调动,就是没有转学,是借读而已。

6、带走孩子学籍卡:现在一般学生都有学籍卡片,这个学籍卡和学生的学籍是一致的,是孩子考试时必须的一件东西,记得孩子转走后,把学籍卡也一块带走,交给接收学校的班主任。

7、本县和外县的转学区别:现在在本县内学生转学的手续简化了很多,不需要纸质版,盖章了,只要双方学校在学籍平台上提出申请,这边放行就可以了。如果要到外县就读,依然需要纸质版,需要填写申请表,还需要加盖县教育部门的章,如果跨市,需要市教育局盖章。

转学手续怎么办理?

转入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转出学校开具义务教育学生转学联系函。

2、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转学联系函等到学区内所属学校申请转学。

3、转入学校审核同意后复函给转出学校。

4、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及学籍档案材料。

5、转出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章。

6、转入学校接受转学材料并经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安排到相应年级入学。

转出手续学生因户口迁出等而要求转出学籍,需由学籍所在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并附学籍档案材料,并经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签章。

薛家湾符合转学条件的有哪些?

首先要看孩子的户口,如果是所在城市的,需要转学联系表,上面有原所在学校的转出证明和新学校的接收证明;其次是原所在学校给新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孩子的“健康卡”;“电子学籍卡”;少先队及共青团的入队、入团证明。如果户口不是所在城市的,原所在学校出具“借读证明”、“纸质学籍卡”、“健康卡”、“少先队及共青团的入队、入团证明”。

一般来说,小学转学需要以下手续:

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具体条件核准并出具“转学联系单”后,学生家长到准备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

3.原就读学校接到加盖接收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联系单”后出具“转学证明”。

4.学生及家长持有效的转学证明、户口本、学生成长记录册、学籍卡(复印件)、健康卡、预防接种记录卡等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

5.外省市户籍学生准备转入公办小学,应首先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教委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在嘉定区就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及转学联系单,镇(街道)教委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准备转入民办小学,可持“转学联系单”直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由学校决定。

6.部分学校需要参加入学测试,合格之后才有可能成功转学

学生转学需要办什么手续

转学籍需要办理手续如下:

1、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的方式、条件等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定)。

2、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8、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9、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五条 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学籍号具体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订。逐步推行包含学生学籍信息的免费学生卡。第七条 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一)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

况等);

(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六)享受资助信息;

(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学籍基础信息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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