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运管部门钓鱼执法了怎么办

钓鱼执法,这是英美法系的专门概念,它和正当防卫等一样,都是当事人无罪免责的理由。从法理上分析,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十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一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行政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第十二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为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地方性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网约车司机自曝遭“钓鱼执法”,此事最终是如何处理的?

钓鱼执法被派出所抓了怎么办(被钓鱼执法后怎么处理)

网约车司机自曝遭“垂钓执法”,而官网在知道这一状况之后,马上创立重点调查小组,依规依规开展深入调查,对区交通局运管站有关工作人员执法不标准等问题开展严厉查处,对区交通局使用工作人员杨云博(网约车乘客)给予取缔,有关工作人员也得到了严肃查处,与此同时,勒令区住建委、区司法局党委会做出书面检查及其进一步整顿。

依据网约车司机给予的车里监控录像表明,一名喝醉乘客在进入车内之后规定在车里吸烟,可是驾驶员并不同意,以后,这名网约车乘客又根据4段电话联系到交通检查站的工作人员,如今自身和交通检查站的工作人员有关系,而且从短视频界面上可以看得出,他特别强调自身有特殊身份,而且可以惩罚这名网约车司机,可是在驾驶员进一步怀疑他的身分的情况下,这名网约车乘客表明自身的权利并不算太大,仅仅一个热情乘客。

以后两位执法工作人员找到这名驾驶员,宣称她们收到人民群众的检举,要对汽车开展查验,在网约车司机提供自个的经营证和资格证书之后,两位工作人员表明,网约车的有效证件符合我国有关的要求,因此这名热情乘客的检举失效,可是在执法的全过程之中,网约车司机发觉有一名工作人员并没有穿着工作制服,因此怀疑这名工作人员执法是不是符合我国有关要求,而这名没有穿工作制服的工作人员表明自已并没参加执法之中。

而在这件事被曝出之后,哈尔滨苏北区对区交通局原执法不标准等问题,可能开展严肃认真的依法查处,对区交通局使用工作人员人员杨云博(网约车乘客)给予取缔,有关工作人员也得到了严肃查处,与此同时,勒令区住建委、区司法局党委会做出书面检查及其进一步整顿。

碰到钓鱼执法怎么办

问题一:遇上钓鱼执法怎么办 遇上钓鱼执法怎么办?威客旗舰店(天猫卖渔具的)小天为您解答:

认栽。别无他法,跟警察硬抗,你要没关系,会死的很惨。有证据,你能拖得过警察吗?这种事情很难被受理的。

绝对犀利的看法和分析~~~~~~~~~~~~~

何谓“钓鱼执法”?即布下诱饵,卖个破绽,将对方引入圈套中――这还不卑鄙吗?某些影视作品中描写的营造服务小姐卖淫的环境,引导欲加陷害的对象进入此环境,然后拍摄之捉拿之敲诈之,这不也是可以称为“钓鱼”吗?我们在看到这些场面时往往会气愤之极。请教上海城管执法大队的人员,假如你或你的家人遭遇如此“钓鱼”你会有怎样的反应?这是何等卑劣、丑陋的下三滥作为!作为 *** 部门、执法部门,何以沦落如此?

更有甚者,“钓鱼”者刚上车,对方还没有发动车辆,就被埋伏的“执法队”人员不问三七二十一抓住,带回执法队,开出5000元至10000元的罚单不等,不交来罚金,就别想要回你的车。你要打官司吗?必输无疑。央视报道中倒是说到有一个人官司打赢了,但却要交出车辆“保管费”数千元!

央视非 *** 职能部门,也是媒体,但进步中的央视,对新闻报道和评论愈来愈注重其客观性,这是可喜可贺的,我们看一看10月22日的“新闻1+1”《钓鱼执法再调查:谁还谁清白?》,对这种卑鄙的构陷公民的“钓鱼”行为会有更直观的了解,我们也可以欣赏到上海的所谓“调查组”对此惧怕阳光、讳莫如深的丑态。

“钓鱼执法”涉嫌组织犯罪

虽然对“钓鱼执法”案件再调查还未有最终结果,但我们从早前白岩松在节目中曾出示的“城管行政执法大队”有关工作总结中的语句,已经可以毫无悬念地推断出“钓鱼执法”的存在――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2007-2008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中提到,在两年时间里,该大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到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市总队和区建管局下达的预定指标任务”。(据《中国青年报》/另见《广州日报 》作者:刘放)

如果还有一丁点常识,所谓“上级”可以下达查处违法罚没款的“指标”和“任务”吗?对一个区域内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可以预计和规定的吗?对于罚没款的多少是可以“定指标”的吗?纳税人就用血汗钱供养这样一批头脑简单、心中没有人民利益和科学发展观的专横跋扈的“公务员”?这与 *** 有何区别?

其实,所谓“钓鱼执法”这种模式在上海及全国各地一直普遍存在,各地程度不同而已,这几年有愈演愈烈之势,究其原因,是因为“钓鱼执法”的背后有巨大的利益链条,庞大的处罚金额支撑起了一个畸形的执法平台,“让许多交通执法部门不择手段地陷害合法公民于非法的状态。”有法律工作者认为,“钓鱼执法”已涉嫌有组织犯罪 。――此说绝不是危言耸听。

央视新闻中出示了采访录像和录音,这些钓鱼者大多为无业闲散人员,他们坦呈:做这个行当比做苦力来钱快多了。在这个人群中有“钓头”领导一帮“钓手”,随时接受行政执法队的召唤。每“钓到”一个,奖励500元,钓手可得200元,钓头得200元,还有100元――这位钓头支支吾吾地说“这应该属于‘那些人’的回扣吧”――这与组织犯罪有何区别?有媒体披露:专业“钓钩”月赚可达数千元。有一点社会经验和常识的人都可以理解到,最起码,行政执法队公然豢养这么一批人做这样一种构陷他人的龌龊勾当,是绝对有利并助长黑社会组织形成的。

“钓鱼执法”之类:破坏社会和谐的罪魁祸首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 *** 都把维稳及构建和谐社会喊得震天响。但是,是老百姓不想稳定、不想和谐吗?老百姓的真的就是“不明真相”而极容易被“不法之......

问题二:我碰到钓鱼执法了,我该怎么办 认栽。别无他法,跟警察硬抗,你要没关系,会死的很惨。有证据,你能拖得过警察吗?这种事情很难被受理的。

问题三:钓鱼执法是否违法?如果违法应该怎么办? 钓鱼执法肯定是违法的。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你要收集证据,证明对方是钓鱼执法,到法院起诉对方,或者向其上一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问题四:如果被钓鱼执法了该怎么办? 用简单点的,抓到了死不承认

问题五:遇到钓鱼执法怎么办?怎么才能不被钓鱼执法 5分 一个字,闯!

问题六:开滴滴遇到钓鱼执法怎么办。 亲,在运营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后您都可以随时,联系滴滴出行官方客服或者在线客服帮您处理问题哦!反馈客服,之后会有工作人员统一进行处理的,这点宝宝放心!

问题七:自己被钓鱼执法怎么办 如果确实收取了费用,那就是非法营运。依法应该处罚。所谓钓鱼执法是指,对方设置陷阱,你没有收取费用的意愿,只是好心随便搭载他人,而对方非要支付费用,在此过程中被处罚的情况。你的情况如果属于后者,你可以请求上级运管局调查处理并通过媒体曝光。反之,那就是自己的行为所致,应该由自己承担了。

问题八:我被 钓鱼执法了我该怎么办 如果确定是钓鱼执法,且你本身确为私家车,是被冤枉的,那可以:

1、找媒体曝光,如果有媒体愿意,则胜算很大,但很多媒体不愿意,所以多联系一些;

2、接受处罚后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到运管的上级单位(交通局)找负责行政复议的法规部门,但这个基本没胜算,接下来就是选择行政诉讼,到法院起诉。因行政复议的前提是接受处罚凭处罚决定书去,所以之前你最好找个律师咨询下胜算如何,免得多花钱;

3、1和2可以同时进行;

4、注意收集证据,包括人证物证等,并认真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你省的道条、《行政处罚法》及其实施细则,寻找对方执法漏洞;

5、如果怕麻烦,或咨询后胜算不大,那就疏通关系,争取少罚一点,就当买个教训。

问题九:被钓鱼执法了怎么办? 首先,被钓鱼执法,说明你本身多多少少有违法行为。可以到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你承担违法代价,他们也要为不合规的程序承担责任,希望能帮到你。

问题十:遇到钓鱼执法查处顺风车的怎么处理 顺风车收费没有是定性依据

我被运管钓鱼执法,只有乘客手机号咋办

被运管钓鱼执法解决办法如下:

1、向上级机关投诉。2、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接受处罚后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到运管度的上级单位(交通局)找负责行政复议的法规部门;之后还可以选择行政诉讼,到法院起诉,具体情况可以联系律师进一步处理,注意搜集好相关证据。

交警钓鱼执法挪车怎么处理

交警钓鱼执法可以向当地交警所属的公安局警务督察队投诉或者当地交警总队投诉,另外,还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钓鱼执法的违法性分析如下:1、是程序违法性方面。尽管执法者找出了诸多的理由以示执法的正当性,但却掩盖不了实质上和程序上的违法性,以及背后的利益驱动。在查处毒品按数额奖励、查处黑车和卖淫嫖娼、赌博等按罚没款提成——各地财政部一般会按照罚没款的40%-50%比列将罚没款发还给财政部门等执法经济的利益驱动下,有关部门公然在社会上“招聘”大量“钩子”,也就是所谓的“协查员”乃至“有正义感的社会人士”;2、证据搜集的违法性方面。钓鱼执法案件中,执法人员无法提供真实的证据,“协查员”直接作为证人,但基于执法人员与“协查员”的合作关系,“协查员”的言辞不能作为证言,而且一般车主没有要求“乘客”给车费,仅凭“乘客”的一面之词并不能证明车主非法营运;3、根据我国行政法的立法目的:为了规范行政法律的设定与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宪法,制定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等。然而,我们回顾各个钓鱼执法的案件,在钓鱼执法过程中,“钓钩”与执法人员(或机关)达成协议,由“钓钩”以各种车主在道德上无法拒绝的理由——亲人生病、怀孕急产、家里有急事等搭乘车辆,把车主诱至执法人员的埋伏点,“钓钩”强行拔下车钥匙,并留下“车费”(很多车主都没有提出要求他们付车费的要求)。然后执法人员就将车主扣下,并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再付给“钓钩”一定数额的报酬。高额利益的诱惑致使很多无业或者低工资的人以从事该项工作为职,导致更多的无辜车主受到高额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四条 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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