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残疾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 2、残疾证去哪里办理?要哪些手续
-
3、残疾证怎么办?在哪里办?
- 4、办残疾证在哪里办
- 5、残疾证在哪里办
残疾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办理残疾证去户口所在的市县(区)残疾人联合会办理。县级残联按照省级卫生计生委和残联指定的医院或专业机构(以下简称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评定结论,核发残疾人证,并负责办证原始档案管理。省级残联、地市级残联做好残疾人证核发、使用、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省级残联和卫生计生委成立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负责受理残疾评定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四条
残疾人证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制,套印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章(样式见附件1)。地方残联负责发放和管理。视力残疾人证采用红色外皮,其他类别残疾人证采用绿色外皮。有视力残疾的多重残疾人可采用红色外皮的视力残疾人证。第六条
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指导省、市、县级残联、卫生计生委做好残疾评定、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等工作。
各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由卫生计生委、残联等共同下文,指定本地区具备残疾评定资质的医院或专业机构,报中国残联备案。
残疾证去哪里办理?要哪些手续
残疾证要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需要的手续如下:
1、条件:
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2、申请:
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残疾人证污损、影响正常使用的,可交回批准残联免费换领。换领残疾人证登记信息与原残疾人证一致。第二十二条
残疾类别或残疾等级发生变化的,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残联同意,可到指定机构重新进行残疾评定。批准残联根据评定结果重新核发残疾人证,并将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变更。
残疾证怎么办?在哪里办?
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
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1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含像素为358×441、高宽比为1.2-1.4的电子版照片),因病因伤致残的还需提供康复期满一年以上的住院病历或诊断证明,到县便民服务中心一楼13号残联窗口提出办证申请。
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的,需由法定监护人陪同,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无监护人的,由其所在镇(街道)、村(社区)、所在单位或有关社会团体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精神类残疾人证的,可直接带相关资料到定点医院进行评定。
(二)受理:
县残联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三)评定:
县残联受理人确认信息无误后,由申请人或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持评定表到定点医院进行残疾评定。
对于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没有住院病历或诊断证明,评定医生又无法直接进行残疾等级评定的,需提供镇(街道)、村(社区)的相关证明材料。
评定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评定地点: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多重残疾评定在县第二人民医院;精神残疾评定在富平县精神卫生中心和富平县到贤中医精神病医院。
(四)公示:
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县残联及时将评残情况反馈给各镇(街道)残联,由各镇(街道)残联组织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5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不予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残联给予办理残疾人证。
(五)发放:
残疾人证办理好后,县残联通知各镇(街道)残联及时领取证件并发至残疾人手中,同时做好“两项补贴”等相关政策宣传及各项惠残政策落实。
办残疾证在哪里办
【法律分析】:办残疾证是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决定是否受理;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核发残疾人证程序。 (一)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网上办理申请。 (二)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三)评定: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四)审核、批准: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并在批准机关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同时将残疾评定表等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 (五)发放、存档: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并将申请表、评定表、公示结果等相关材料存档、长期保存。
残疾证在哪里办
【法律分析】:残疾证要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需要的手续如下:
1、条件:
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2、申请:
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三、办理流程
1、申领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3张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到户籍所属街镇残联进行申领。(申领视力残疾必须出示近期医院开具的双眼视力诊断证明)
2、街镇残联初审,对不符合评残标准者,当场告知原因终止办理。符合评残标准者,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申领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南京市残疾人基础信息统计调查表》。
3、申领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到残联接受审查盖章。区残联工作人员根据残疾情况,帮其预约前往医院评残的日期,申领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在规定的日期,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等级评定。
4、根据评定结果,残联对达到残疾标准的残疾人签注意见,通过后打印残疾证。
5、残疾证送经市残联审核、盖章后,区残联通知街镇残联领取。街镇残联通知申领人前来领取残疾证。
四、所需材料
二代身份证、户口本、3张2寸免冠近期彩照,申领人如有相关病历、证明,请携带至评定医院。
五、办理时限
在街镇残联填好申领表后,由残联帮其预约前往医院评残的日期,申领人到医院评定后30个工作日内核发残疾证。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