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门诊如何办理? 有什么注意事项

隆回特殊门诊在哪里办理《湖南隆回医疗报销电话》

特殊门诊办理流程如下: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特殊门诊申请人在下个季度第一个月5个工作日以后,携带《医保手册》到市医疗保险处领取《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评审通过者从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特殊门诊怎么办理

办理特殊病种证明书的方法/步骤:

1、首先需要疾病证明书,需要主任医师签名。

2、要准备和出院小结,门诊病历,可以复印一份备用。

3、拿两份门诊特殊病种审批表,要医师填写签名,医保中心和参保人各一份。

4、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彩色相片,这些材料要准备齐全。

5、带好相关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到当地农保中心,申请办理特殊病种。

6、办理好后,到指定医院去电脑录入,就可以检查或者拿药。

【注意事项】:

门诊特殊病种需要满足条件才可以申请,出院可以咨询一下,办理需要的相关证件。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检查报告都需要医院盖章,才能有效的。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

拓展资料:

特殊病:门诊特殊病种指可以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治疗的,仍然长期需要依靠药物维持病情稳定的慢性疾病。通常指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功能不全需长期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等疾病。

由于很多特殊病需要在门诊治疗或长期服药,经过特殊病审批后,可以选一家作为特殊病定点医院,其门诊发生的特殊病费用可以按住院统筹比例报销,并可以按记帐方式就医,减轻了患者个人负担。随着各地医保水平提高,现在也逐步有很多地区将更多的疾病纳入特殊病范围。

特殊疾病包括以下20种:

(1)、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镇痛治疗;

(2)、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

(3)、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

(4)、糖尿病;

(5)、系统性红斑狼疮;

(6)、高血压;

(7)、冠心病;

(8)、风心病;

(9)、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10)、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心病;

(11)、肝硬化(失代偿期);

(12)、再生障碍性贫血;

(13)、精神病;

(14)、结核病;

(15)、血友病;

(16)、重度前列腺增生;

(17)、类风湿性关节炎;

(18)、帕金森病;

(19)、肌萎缩侧索硬化症;

(20)、骨髓增殖性疾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

特殊门诊办理流程

武汉市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政策和申报流程:

(一)门诊重症申报

1.申报流程

(1)申报

单位参保人员、参保的大学生由单位(高校)向辖区社保处(分局)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居民由本人或代办人向辖区社保处(分局)申报,申报时间为每周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

申报时需提供:①个人申请(单位或社区出具意见并盖章);②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的原件和复印件;③近两年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治疗相关疾病的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支持门诊重症诊断的检验报告、影像学检查报告、病理检查报告;④近期2_证件照5张。

辖区社保处(分局)在接收申请资料时,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退回给单位(高校)或本人(代办人);资料不齐全的,发给《鉴定材料收讫补正告知书》。

经受理的参保人员,社保处(分局)工作人员会统一填写《武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鉴定审批表》,将证件照贴在审批表指定位置,社保处(分局)工作人员加盖钢印,并将《鉴定审批表》、个人申请、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的复印件、病历资料进行封装,贴上封条,交予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须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密封的病历资料在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医院的医保办申请鉴定。

(2)鉴定

鉴定医院对能根据病历资料判断结果的,会直接进行鉴定;需要进行医学检查再判断的,会通知参保人员完善相关检查。

(3)审批

辖区社保处(分局)收到鉴定医院移交的资料后,会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门诊重症的审批结论。

审批通过的,参保人员可前来选定具有门诊重症服务资格的一家定点医院和一家定点药店进行就医和购药,并领取门诊重症专用病历和《武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鉴定审批表》;审批未通过的,辖区社保处(分局)会书面告知并退回申请资料。

2.办理进度查询

参保人员在将申报资料移交给鉴定医院15个工作日后,可向辖区社保处(分局)查询审批结果。

3.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的就医程序

参保人员须持社会保障卡、门诊重症专用病历和《武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鉴定审批表》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登记建档、就医,不得只选择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产生的门诊重症医疗费用,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由市医疗保险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4.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定点医院的变更

参保人员须变更门诊重症定点医院的,应从原定点医院取出鉴定审批表,并携鉴定审批表、社会保障卡和重症病历到辖区社保处(分局)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后到新定点医院医保办登记建档即可。门诊重症定点医院原则上一年只能变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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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按照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住院就医的医疗费用。但对部分发病人群比较大,需要长期治疗,既可住院又可门诊治疗,年累计治疗费用较多的病种,规定在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故称这些病种为“门诊特殊病”。

门诊特殊病种是指: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癌症的放、化疗、镇痛治疗;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精神病。

参考资料:/"target="_blank"title="武汉市中心医院——武汉市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政策和申报流程"武汉市中心医院——武汉市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政策和申报流程

请问隆回职工特殊门诊到那里报销

医疗保障局一楼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申报特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医疗保障局一楼职工医保特门申报窗口,参保人员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二级含以上定点医院的住院病历含疾病诊断证明、出院记录、病案首页复印件及相关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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