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对中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事项服务指南》的标准:
1、中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参照中资商业银行执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2、具体范围:
中资商业银行董事长、副董事长、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会成员以及董事会秘书,须经任职资格许可。中资商业银行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风险总监、合规总监、总审计师、总会计师、首席信息官以及同职级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
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主任)、副总经理(副主任)、总经理助理,分行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分行级专营机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分行营业部负责人,管理型支行行长、专营机构分支机构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须经任职资格许可。
中资商业银行从境内聘请的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总经理)、副行长(副总经理)、首席代表,须经任职资格许可。其他虽未担任上述职务,但实际履行本条前三款所列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人员,总行及分支机构管理层中对该机构经营管理、风险控制有决策权或重要影响力的人员,须经任职资格许可。
扩展资料:
信托公司申请核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当向银保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保监局提交申请,由银保监分局或银保监局受理并初步审核、银保监局审查并决定。银保监局自受理之日或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并抄报银保监会。
受理机构
1、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一级分行(直属分行)、分行级专营机构:拟任职机构所在地银保监局
2、城市商业银行分行、分行级专营机构:拟任职机构所在地银保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保监局
3、城市商业银行从境内聘请的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总经理)、副行长(副总经理):所在地银保监局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银行员工用个人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属于违纪行为,但是属于违法行为么?

属于违法行为的。不仅个人要受到处罚,负责的银行也要受到银监会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福建银监局对泉州银行某员工利用名下账户参与民间借贷、为他人过渡资金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
经查明,该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该行安溪支行某客户经理利用名下账户参与民间借贷、为他人过渡资金。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通知》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福建银监局于2015年9月30日对该行实施行政处罚,处以30万元的罚款。
扩展资料
2012年,银监会下发《关于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通知》,要求银行业从业人员必须做到“八个不得”,其中包括不得以变相提高存款利率或向存款经办人和关系人支付费用或佣金等方式违规吸储;不得以各种形式参加非法集资活动;不得介绍机构和个人参与高利贷或向机构和个人发放高利贷;不得借银行名义或利用银行员工身份私自代客投资理财;不得利用银行员工或银行客户的个人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不得借用银行客户的个人账户为银行员工过渡资金等等八种严令禁止行为。
2015年至2017年,某分行未能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发现并纠正其个别员工利用个人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的行为,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政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是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50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银监局对泉州银行实施行政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参考资料来源:德宏网-“存款失踪”屡现,银行难脱其责
符合银保监会有关银行业从业人员有关要求是什么意思
符合全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的要求。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或银监会;英文:ChinaBankingRegulatoryCommission,英文缩写:CBRC)成立于2003年4月25日,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中国银监会系统在全国有四级组织机构,其中:银监会机关在北京市金融街,内设27个部门。
除会机关外,银监会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会城市以及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等5个计划单列市设有36家银监局,在全国306个地区(地级市、自治州、盟)设有银监分局,在全国1730个县(县级市、自治县、旗、自治旗)设有监管办事处,基本覆盖了全国各层级行政区域,全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监会关于员工行为管理"四禁止"的内容有哪些
四禁止的内容如下: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的通知》
第十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的行为守则及其细则应要求全体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工作纪律,包括但不限于:
1、不得在任何场所开展未经批准的金融业务;
2、不得销售或推介未经审批的产品;
3、不得代销未持有金融牌照机构发行的产品;
4、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非法利益。
扩展资料
其他银行从业禁止的行为: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的通知》
第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从业人员招聘和任职程序中评估其与业务相关的行为,重点考察是否有不当行为记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利益相关人员,不得降低招聘录用标准。
第二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明确晋升的基本条件,未达到相关行为要求的从业人员不得晋升。
第二十二条 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纪律处分代替法律制裁。
第二十六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违反规定泄露从业人员处罚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的通知
银行内部员工被银监会查会影响我贷款吗
会的。银监局对内部员工的房贷款的规定:
1、第一银行人员可以再本行贷款。
2、第二银行人员贷款有限制,一是金额的限制,各家银行会根据员工的收入情况设置贷款金额的上限。二是或有负债的限制,部分银行会将申贷员工的对外担保与本人申请贷款合并考虑,规定申贷加对外担保不得超过最高限额。三是用途的限制,任何银行都不能发放无指定用途的贷款,员工贷款的用途也必须明确,银行员工是禁止经商的,生产经营不能作为用途,一般用途是装修、婚嫁、医疗等等消费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