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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星驿付pos机在云南可以用吗
星支付POS目前可展业省市区域为:河南省、江苏省、黑龙江省、湖北省、广西省、纤芹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重庆市、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湖南省、福建省、广东省、浙江省、辽宁省(不含大连)、山东省、江西省、陕西省、安徽省、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上早芹海市、合计25个省市陆竖毕。
二、吉林省医保局地址
吉林省医保局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3999号。医保咨询服务热线:0431-96618。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2021年10月8日吉林省医保系统统一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网上服务大厅(医保公共服务门户)同步升级更新,旧版本网上服务大厅和原注册账号停止使用。新版网上服务大厅账号更加安全高效(服务大厅功能列表如下图所示),与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联通。省直医保单位用户--参保单位需弯袜哪更新登录方式。
用户输入手机号、密码、手机验证码和图形验证码即好贺可进行注册。
操作环境:MacBook,macOS(10.15.7)系统,google版本 92.0.4515.131
1.点击界面右上角“注册”-“单位注册”;
2.进入“单位注册”页面,第一步先根据信息提示进行单位信息录入,带*号为必填项;
3.点击【下一步】,进入经办人信息录入,带*号为必填项,填写完毕点击【下一步】即可注册成功。
用户可以通过输入单位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并进行相应的操作。
操作环境:MacBook,macOS(10.15.7)系统,google版本 92.0.4515.131
输入单位账号/经办人账号埋码,密码以及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即可完成登录操作。
现在的医保卡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社保一卡通,二是普通的银行卡,拿到医保卡,不管哪种形式的,想要开通的话,都要携带身份证和医保卡到制卡行激活。其他的开通操作,银行柜台人员会协助完成。
1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2,医保卡余额查询:参保职工可通过拨打电话进行余额查询,也可在中行储蓄所或市区定点医院、药店查询。也可以上网在社保查询系统登录查询。
3,医保卡交易查询:参保职工可以到中行的储蓄所凭身份证和医保证要求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包括个人账户金的拨付记录和消费记录。对交易记录有疑问的,可以到中行零售业务部进行查询。
4,医保卡密码:参保职工若修改密码,可拨打电话进行修改,也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进行修改。参保职工若忘记密码,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原密码并更改密码。
5,医保卡的保管:参保职工要妥善保管好医保卡,若不慎丢失,请立即到单位开具证明信并到医保处盖章确认,然后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7天后可领取新卡。
6,注意事项:当医保卡交易次数达到60次时,参保职工必须到中行储蓄所打印交易记录,否则,会停止该卡的使用。交易记录打印完后,该卡即可继续使用。
在药店100%自己承担,住院才能享受到报销比例(还得在医保范围内的)。
住院在医保范围内的,根据实际花销的额度,如:花10000元报销范围在55%-65%之间。
医保卡使用流程,定点医院使用医保卡:
1、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账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2、住院报销的时候,有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大概80%,详细的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网上了解。
如果持医保卡的患者患病后要去医院看病,那么持医保卡去医保定点单位看病的流程如下:参保人员患病时,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可直接到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大致程序是: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IC卡结算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统筹范围内的由医院先垫支--结算出院。
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办法。
三、吉林省公安厅举报电话是多少
吉林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431-82098251或12389
吉林省公安厅举报分为网页案件线索有奖举报、电话举报和网上信访举报。
1、登陆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点击投诉中心,点击12389举报中心。
2、阅读举报须知,点击我已认真阅读,然后点击确认提交。
3、完整填写各种信息,和举报人的信息(公安部门会严格保密个人信息)
4、清晰完整的描述举报内容,点击提交信息。
1、本平台是吉林省警方推出的违法犯罪线索征集举报平台。只接受归属公安机关管辖的发生在吉林省范围内的非现场、非紧急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其嫌疑人相关线索。
2、举报成功后,请拍照(截图)举报成功网页并记载举报编号。举报编号将作为您查询案件办理进展情况的必填要件。举报成功网页截图将作为实名举报人达到奖励标准后领取奖金的凭证。
3、您可通过平台“案件线索有奖举报”栏目下的“案件举报查询”:一栏查询线索处理进展情况,进展情况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待处理,为举报成功后的状态;
第二阶段:分为作为无效线索处理并终结、作为重复线索处置并终结、正在处置三类信息向举报人推送,前两类线索为无效线索,“正在处置”是经过公安机关初步筛查有效,但仍需进一步进行案件调查。
第三阶段:分为线索终结、准备领奖两类信息,“线索终结”为举报线索未达到奖励标准,“准备领奖”为已达到奖励标准。
4、如果您在举报成功之日起15日内,没有查询到平台推送的有关案件进展情况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信息,可以在本平台“我的咨询”提供线索编号向接收线索的公安机关进行查询了解。
5、由于案件复杂程度不同,具体办案时间有所不同。您所提供的线索在进入第三阶段后至结案前平台不会推送案件进展情况信息,部分案件办理时间较长,请举报人予以理解与支持。
1、本网站仅受理对公安机关及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违反队伍内部管理规定的;其他与警风警纪及警务活动有关问题的检举、控告。
2、填写举报信息时,需据实提供被举报人或单岩庆袜位违法违纪的具体线索,如时间、地点、事件经过、后果及主要证据等,带“*”的项目为必填内容。本网站只收集文字信息,字数上限为1500字。为了保证您能成功提交举报信息,请您在本地将举报内容编辑好后再将其粘贴到“主要问题”文本框内。
3、本网站仅受理实名举报,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惩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
4、每位举报人24小时内至多进行2次举报,请不要重复提交相同内容的举报。
5、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网上举报只是我们受理有关问题的途径之一,举报人还可通过信件或电话等差行形式进行举报。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806号吉林省公安厅12389举报中心;邮政编码130051;举报电话:12389。
公安机关网上信访事项办理平台24小时提供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提出网上投诉和建议的渠道。请信访人认真阅读如下须知:
写信人在互联网信访平台上反映诉求,省厅将根据诉求转交给事涉地公安机关办理,由事涉地公安机关负责告知答复;责任单位不明时,吉林省公安厅将直接办理写信人反映的诉求。
二、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或处理:
1、举报各种违法犯罪,反映社会治安问题;
2、要求解决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各种问题,对有关法规、政策咨询;
3、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工作的批评和建议;
4、认为公安机关对所管辖的案件拒绝受理或拖延不办的;
5、认为公安机关无正当理由对依法提出的复议申请拒绝受理或不予答复的;
6、认为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超过法定申诉期限)或检验鉴定结论违背事实或违反法律规定粗激的;
7、认为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及其它违法失职行为的;
8、其它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三、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访人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提出:
1、控告公安民警有涉嫌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报复陷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行为,或涉嫌渎职犯罪,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公安机关做出的不立案侦查复议、复核决定不服,或信访人直接要求检察机关进行立案监督的;
3、针对《刑事诉讼法》第115条规定的公安机关违法侦查活动或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信访人向公安机关申诉、控告后,对处理决定仍不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的;
4、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已提出公诉或做出不起诉决定,信访人对案件事实、证据提出异议的;
5、其他属于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的事项。
四、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访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
1、对公安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措施等不服,信访人不愿申请行政复议的;
2、对公安机关做出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决定,信访人对结论仍不服提出诉求的;
3、公安机关对造成损害赔偿纠纷的火灾、交通事故已做出责任认定,或是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调解不成,信访人要求获得民事赔偿的;
4、属于公安机关和其内部工作人员民事侵权、劳动合同纠纷等问题的;
5、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正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或人民法院已做出判决、裁定的;
6、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的;
7、其他属于人民法院职权范围的事项。
五、公安机关受理网上诉求后,在60天内进行处理,并出具答复意见书。特殊情况可延期不超过30天,并及时出具延期受理告知文件给写信人。
1、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针对表述不清、恶意言语和无实质内容的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并保留追究恶意写信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信访诉求在告知、答复的同时会发送手机短信通知信访人,信访人可凭用户账号和密码登陆本平台访问;查看信件情况;了解详细信息,下载和打印告知、答复文件。
3、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办理期限内重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不予受理。对于同一账号大量多次重复向同一单位写信反映相同问题,属不予受理范围的,办理人员有权直接对重复信件不予受理并不再出具具体告知文件和进行短信提醒。
4、写信内容应简明扼要,写明所反映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当事人(包括被投诉方/建议方)、投诉或建议要求。并尽可能附相关证据说明,单个附件大小不能超过2M,最多上传5个附件。
5、本须知对投诉和建议办理期限和其他业务相关规定参照《信访条例》、《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执行,具体诉求处理时效根据复杂情况有所区别,但最长不超过以上所述时限。
参考资料来源:吉林省“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投诉中心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信访局——国务院信访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