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目标”大隐患,守法出行保平安!丨平安春运

“小目标”大隐患,守法出行保平安!丨平安春运

人们出行的方式有很多种但无论是选择哪种出行方式在道路上都应遵守交通规则不遵守交规不文明出行的人是对自己和他人的不负责临近年关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这些非机动车“小目标”交通隐患突出为有效遏制城区交通乱象烟台交警一直在行动

对此,烟台交警

狠抓“小目标”管理不松懈

一直严防严管“小目标”车辆

今天

我们就先来曝光一些

小目标违法行为案例

案例一

2022年08月23日11时32分许,时某驾驶烟台0710号电动二轮车沿珠江路最右侧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至珠江路与昆仑山路交叉路口处时,与沿珠江路南侧非机动车道由西向南左转弯行驶的薛某驾驶烟台0428号电动二轮车相撞,致两车损坏,烟台0710***号电动二轮车号电动车驾驶员时某受伤。

案例二

2022年04月15日16时46分,车某某驾驶小遛电动自行车沿南大街南侧路沿石上由西向东行驶至南大街文化宫天桥南侧桥下处,刘某某沿南大街南侧路沿石上由西向东步行至肇事处向左移动时,其左侧与车某某车前右侧相刮撞,致刘某某倒地受伤,致电动车损坏,刘某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4月16日死亡。

近期,多地发生因

“小目标”违法引发事故

想要避免因为“看不见”

而发生的悲剧

烟台交警提醒您

最重要的是被司机看见

“被发现才安全”

天色较暗或阴雨

有雾天气出行时

要着鲜亮的衣服

佩戴好安全头盔

多观察周边道路环境

非机动车要通过路口时

要判断能安全通行再通过

我们再一起来看看

以下四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

都有哪些危害

逆向行驶的危害

车辆、行人在道路上实行右侧通行,是最基本的常识。逆向行驶是严重的主观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事故不在少数。但有些车辆,特别是一些摩托车电动车主,或者一些骑自行车人,为了图方便,为了抄近路,随意逆向行驶,甚至车速飞快,非常危险。如果一时闪失,就会与正常行驶的车辆会发生迎面碰撞的交通事故。相对于机动车,非机动车因车辆性能差等因素,驾驶人往往处于弱势,自身安全根本无法得到保障。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重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

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危害

一、无视交通法规,破坏通行规则。在交通通行规则中,红绿灯的作用就是合理分配车辆,保证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安全有序。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

二、容易造成交通事故。闯红灯的行为容易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它的危害和影响极大。对于机动车闯红灯还会面临罚款、记分等行政处罚。三、损害公共交通秩序。不管是行人还是车辆,随意闯红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极为严重,大大损害了社会文明风尚。四、严重威胁到自己和别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闯红灯容易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可能还会产生第三方的受害者,不仅仅是自己的车辆和自己的人身安全会受到损害,对方的生命安全也会遭到侵害。

非机动车

闯入机动车道的危害

非机动车并没有像汽车一样坚固的外壳,安全防护设施相对也比较薄弱,当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时,极易对非机动车驾驶员的身体造成创伤,承受巨大的痛苦。为避免悲剧的发生,防患于未然,呼吁广大群众朋友们:驾驶非机动车请一定要走非机动车道,你的平安就是亲人最大的牵挂!非机动车行驶应注意以下两点:要点一:遵守安全规定,按车道行驶。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交通法规,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要点二:驾驶非机动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驾驶非机动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

头部是人的生命神经中枢所在部位,人的头部是生命裸露在外面的要害部位,对头部的保护就是对生命的保护,驾驶和乘座摩托车戴安全头盔就是在发生交通意外时对头部的重点保护,防止头部受到严重伤害。一般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由于速度惯性,人体往往是头部先向前撞击和跌落,而头部是生命的要害部位,又极其脆弱。如果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戴上安全头盔,发生交通事故时,受伤和死亡的机率相对于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要高得多。

切莫抱有侥幸心理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交警部门将加大对

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劝导和查处力度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从自身做起

遵守交通道路法规

做交通文明的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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