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设备机折旧年限 pos设备机折旧年限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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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设备折旧年限是多长时间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电子设备为3年。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

(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

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式及年限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

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电子设备折旧年限是多少年

电子设备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3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2009〕98号)

第一条规定:新税法实施前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企业已按原税法规定预计净残值并计提的折旧,不做调整。

新税法实施后,对此类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以重新确定其残值,并就其尚未计提折旧的余额,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减去已经计提折旧的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计算折旧。新税法实施后,固定资产原确定的折旧年限不违背新税法规定原则的,也可以继续执行。

对于已计提完折旧的固定资产,如果继续使用的话,在做账时不用继续计提折旧,也没有相关的账务处理。等待需要报废时,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即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机器设备折旧年限规定

机器设备折旧年限规定是10年。

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2、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1、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4、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电子设备折旧年限是几年

电子设备折旧年限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分别为:

1、企业房屋、建筑物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

2、企业拥有的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

3、企业拥有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

4、企业拥有除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

5、企业拥有的电子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企业从事的行业不同其设备的折旧年限也不同,折旧年限一般小于设备的耐用年限即使用年限,参考折旧年限一般是在此基础上增加1-5年。

设备折旧计算方法

设备折旧一般按照10年。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规定,企事业单位购置的软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无形资产的,经批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最短可缩短为2年。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1、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4、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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