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员利用公司骗客户钱
法律分析:对于诈骗罪,刑法未规定单位犯罪,单位一般不属于普通诈骗罪的犯罪主体,由业务员单独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请问,业务员诈骗?
这里分两种情况考虑: 首先:如果楼主纯粹是作为知识上的交流而提出此问题,那么楼主提供的信息很不详细,没法确定。但可以做一些推论,即使是这位业务员没辞职,依然是人寿的员工,那么对于她这种行为,人寿是不担责任的,或者担很小很小很小的一点点责任,因为现在的保险业务员和保险公司之间是代理合同关系,不是劳动合同关系。他们之间有签到代理协议,当然了协议上肯定会有类似这些方面的考虑而做出的规定。一般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会依据协议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的,这点无可厚非,协议合同嘛,没有人情可讲,白纸黑字。 其次,如果是楼主自己遇上这样的事,也别在这耽误时间了,直接报案,保险公司有这个人的详细个人信息,案子不难破。不用犹豫,拿起电话,直接拨1-1-0,剩下的,交给公安机关来办好了,楼主只需要配合。前提是,楼主你得确定这个是真的恶意诈骗,并且楼主怎么样也联系不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