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费改”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557号)》,本通知的内容规定于2016年9月6日起实施,业内俗称“96费改”。
政策原文在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我们先上原文链接:https://www.ndrc.gov.cn/xwdt/ztzl/jdstjjqycb/zccs/201705/t20170517_1028538.html,原文如下图:
96费改分析图
96费改前后银行卡收单相关方利益分配机制

注:收单机构即支付公司,发卡机构即发卡银行,清算机构即银联、网联等。
“96费改”前:
不同的商户类别(即MCC类别)所收取的手续费不同,套码跳码现象严重。
民生类:0.38%;零售类:0.78%;餐娱类:1.25%;特殊类:单笔有封顶,如房产、汽车、批发类;公益类:0%。“96费改”后:
把商户分为三大类:标准类、优惠类、减免类,降费降本,改善跳码套码现象。
标准类:0.60%,原0.78%一般类和1.25%餐饮娱乐类(如:服饰、ktv、餐饮、黄金首饰、文具、理发、干洗等),优惠类:0.38%,2年过渡期,也就是2018年9月6日(现在已过渡结束为0.60%),原0.38%民生类,如:超市、大型仓储式卖场、水电煤气缴费、加油、交通运输售票商户,MCC为:4111、4121、4131、4511、4784、4900、5411、5541、5542;减免类:0.00%,原公益类,如:非盈利性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慈善机构等,MCC为:8062、8011、8021、8031、8041、8042、8049、8099;房产、汽车、批发类:取消封顶,将支付更多手续费;借记卡:结算下限0.3825%,封顶16.25元。“96费改”前后变化:
借贷分离:借记卡、贷记卡(信用卡)刷卡费率区分;手续费封顶:借记卡有封顶,贷记卡无封顶;标准类,手续费下调,由原0.78%或1.25%大幅下调;民生类,继续执行0.38%,即将上调,过渡期2年,已到;非盈利性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慈善机构等继续免手续费;“96费改”实施3年后成效:
“96费改”有其特殊的时代背景,费改本意侧重于降费降本,同时治理之前市场出现的套码等乱象。施行三年以来,费改达成了政策制定的初衷,商户收单成本大大下降,银行卡收单市场乱象得到遏制,市场秩序更加有序。据中国银联测算,新政实施后,全国各类商户合计每年减少刷卡手续费支出约74亿元。其中,餐饮娱乐等行业商户贷记卡、借记卡交易的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合计可分别降低53%~63%,百货等行业商户可降低23%~39%。“96费改”三年后,支付行业的变化:
市场总是在发展变化的,这三年间,支付创新层出不穷,线上和线下融合发展的势头愈发明显,在此大背景下,价格体系也出现了进一步改革的可能。比如,新的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仍然聚焦线下收单市场,对于已市场化的线上市场未有进行一并管制,未来应该考虑将线上线下的价格统一。“96费改”的实施不仅让行业分类取消,也让刷卡费用下降,并且由之前的政府定价转为收单机构市场化定价,从而导致了市场化竞争加大,加剧了行业洗牌。基于借贷分离和统一商户类别等方面进行的规范,收单市场的违规行为也渐渐失去了“业务空间”,包括行业内长期存在的套码、切机、信用卡套现和渠道套用等乱象。在盈利的诉求下,一些线下收单机构不得不转投线上,线上线下收单一体化成为大势所趋。其中,聚合支付成为了不少收单机构布局线上的一个主要方向。同时,依靠其便捷高效且成本低廉的优势,二维码支付业务迅速进军线下收单市场。商户可以通过收单机构布放的终端设备或者静态二维码支持持卡人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或者商业银行App进行支付,也可以自行打印张贴二维码或者在手机端实时生成二维码,通过转账的方式实现收款。然而,“96费改”的定价机制仍然聚焦线下收单市场,对于行业市场化的线上市场未有进行一并管制。收单机构通过该类互联网支付机构开展线上和线下的支付业务,而且该类互联网支付机构向收单机构收取的费率远低于刷卡手续费定价政策中的交换费费率,给传统的银行卡业务“四方模式”构成了较大的冲击,线上线下定价一体化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在“96费改”之前,中国的银行卡市场大致共经历过四次价格改革。
第一次定价是在1992年。1992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298号文件《信用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各银行向特约商户收取信用卡交易回扣比率在1%~4%之间。第二次费改是在1999年。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17号文件《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一次将手续费进行行业划分,并且制定了利润分配机制。那时,银联尚未成立。第三次是在2004年。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复126号文件《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固定了发卡行收益和转接清算机构网络服务费,收单方收益则由收单机构和商户协调确定,业内将该定价模式归纳为7∶1∶X。这种模式有利于收单行根据自身业务需求进行手续费定价,这次价改助推了POS机具的铺设。第四次是在2013年。2013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和调整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66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做好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准调整实施工作的通知》(银发〔2012〕263号)相关规定,境内银行卡受理终端发起的消费交易的发卡行服务费和银行卡清算组织网络服务费实行政府定价,收单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商户类合并调整为四大类六小类,费率水平有较大下降(平均降幅为23%左右)。第五次就是2016年的“96费改”。在“96费改”之前,银行卡收单市场积弊多年,集中的问题在于套码、切机、信用卡套现、渠道套用等方面。更多信息请关注:新支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