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扣车需要开单吗《交警开扣车单怎么办》

交警扣车不开扣车单,执法交警该怎样处罚

交警扣车需要开单吗《交警开扣车单怎么办》

不遵循法律、法规,违反相关程序,或者私自使用扣留机动车的,交警支队将内部批评,取消当年奖金和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追究其负责主管领导的行政责任。

可以向公安局纪委,当地县纪委,或向监察机关反映,或向检察院举报;找交警队领导,或是到公安局信访办公室,或是到县政府信访办公室;各地政府有纠风办,向期反映作风不良的问题,包括违法违纪的问题反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交通警察必须秉公执法,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适当处罚。

不得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枉法裁决。交通警察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公正、严格、高效办理治安案件,文明执法,不得徇私舞弊。

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禁止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打骂、虐待或者侮辱。

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依法实施罚款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第一百一十六条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

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办理治安案件的公安机关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建立警风警纪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办理机动车登记,发放号牌,对驾驶人考试、发证,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越权执法,不得延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改变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第一百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及时调查核实,反馈查处结果。

第一百零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防止和纠正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中的错误或者不当行为。

第一百零八条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第一百零九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暂扣驾驶证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

对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没有当场处罚的,可以由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

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处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交通警察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加重其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交警扣车没开罚单正常吗

交警扣车要开扣车单,没有开扣车单是违法的,可以举报交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交警扣车。没给扣车单属于违规行为吗?求回复

是违规了。

交警在执行公务时,一般都有国家统一制式的票据,不管你的车辆有无违法,交警有权扣你的车辆进行调查,但必须给你出具相关的手续,如果没有,对方涉嫌违规。你可以找他们的上级进行复议或申诉,也可以到当地纪委进行投诉。

介绍

交警扣车的目的有2个,一是事故车或违章车辆、故障车占道,影响道路顺畅通行,拖车为了疏导交通;二是事故后为了进一步检查车辆是否存在刹车系统,甚至行路系统是否存在故障,以便对事故进行准确定性。

现实社会中,有些交警为了多收几天的存放保管费,就是不把事故车辆发还车主的事情也是有的。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如果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出具,无责方赔偿问题已经解决,还扣住车辆不放,大概就是这个道理了。

交警拖车不要开单是不是违法

行政法问题,交警拖车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或方式的行为,如果依据法律程序的话该行为是合法的;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解答如下: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当事人不在现场,车辆违法停车且严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拖移,现场执法录像会作为证据。

交警队扣车不出任何票据违法吗?

交警队扣车要开扣车单,没有开扣车单是违法的,可以让扣车的交警补开行政处罚决定书,也可以举报交警队。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警扣车必须出具强制措施凭证,这种情况要提起行政诉讼的话,向交警队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但要提供车子被扣留的证据,比如证人,车辆在其停车场的单据,在其停车场的照片。提起行政复议的话,向交警队所属公安局或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但要提供车子被扣留的证据,比如证人,车辆在其停车场的单据,在其停车场的照片。举报的话,向公安局纪委,当地县纪委,或向监察机关反映,或向检察院举报。投诉的话,最简单的就是打报警电话,再么就是直接找交警队领导,或是到公安局信访办公室,或是到县政府信访办公室。当然交警扣车肯定是有原因的,比如上道路行驶的机敏车未悬挂机敏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敏车行驶证、行驶证的。有虚构、变造或者使用虚构、变造的机敏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行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敏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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