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大连分行因超授信审批限额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被罚30万元

千龙网北京2月2日讯中国银监会网站2日公布了大连银监局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大银监罚决字〔2018〕4号)。
决定书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徐敏,该行存在授信业务管理不到位,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未对关联企业进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超授信审批限额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违法违规事实。
大连银监局依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监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286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0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5〕203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票据业务监管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银发〔2016〕126号)、《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2010年第4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罚款人民币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