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闪付缴费 陕西榆林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怎么交

云闪付缴费 陕西榆林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怎么交

一、云闪付缴的医保可以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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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闪付是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下,由中国银联携毁团手各商业银行、支付机构等产业各方共同开发建设、共同维护运营的移动支付APP,经中国空嫌国税局批准的社保费缴纳渠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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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陕西榆林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怎么交

一、哪些人员也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

符合法定就业年龄的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个人工商户及其雇工、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就业人员、自谋(自由)职业者、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的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均可以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身份自愿参加职工医保。

二、在哪里可以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相关业务,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一)灵活就业人员自主选择参保地参加职工医保,到我市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办理参保手续;参保人也可以通过档案托管(代理)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档桐(目前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托管人员可选择继续以该公司为单位在原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也可自主选择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参保)。完成参保登记后,参保人可以通过税务大厅、微信、云闪付等渠道缴纳医疗保险费。

(二)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集中缴费期。2022年度的参保缴费工作已于近期展开,具体可咨询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

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多少?

(一)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由市医疗保障部门会同统计、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基金运行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二)缴费比例。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缴费基数的缴纳。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减征2%)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

需要指出的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同时参加大额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每人(含退休人员)每月8元,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缴纳。

四、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保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一)符合法定就业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

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户口簿;非我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我市居住证(包括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二)符合参保范围内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中断参保的原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退休审批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出具部门公章。若无法查询退休审批材料,由档案托管机构提供可以证明其有国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档案材料(如招工政审表、转正定级表、录取通知书、调资表等,可任毁液选其一)复印件并加盖出具部门公章或档案管理章。

1实际缴费年限相关材料。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我市范围内参加历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参保凭证》(若现医保系统中可查询到的缴费年限无需提供)。

2视同缴费年限相关材料。2000年1月1日我市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前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实际工作年限(连续工龄)相关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人员的军龄相关材料;符合规定的我市行政范围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年限凭证;我市统筹区外异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年限凭证行余坦等。

五、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保缴费金额怎么计算?

(一)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应缴金额核定

1.法定就业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应缴金额=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适用阶段性减征)×月数(缴费当月至12月)+大额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月数(缴费当月至12月)

2.参保范围内已办理退休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应缴金额

(1)选择继续按在职人员缴费应缴金额=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适用阶段性减征)×月数(缴费当月至12月)+大额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月数(缴费当月至12月)

(2)选择一次性补缴费人员应缴金额=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8%(适用阶段性减征)×月数(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所需剩余月数)。

(二)集中缴费期内正常续保人员应缴金额核定

1.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在职人员)应缴金额=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12(月数)+大额医疗保险费96元。

2.灵活就业人员(医保退休人员)应缴金额=大额医疗保险费96元。

六、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市职工医保如何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设置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即从缴费之日起3个月内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可使用个人帐户就医购药;满3个月并按规定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按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连续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不设置等待期,自缴费之日起享受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待遇。以下情况视作连续参保:

1.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中断缴费后三个月内转为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补足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

2.已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因个人就业状态变化由城乡居民医保转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并补足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

3.已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中断缴费后三个月内恢复正常缴费,并补足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后,在职人员按照缴费基数的2%划拨个人账户资金;享受医保退休待遇人员按缴费基数的5%划拨个人账户资金。个人账户划拨比例会根据政策调整、基金运行情况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期间不得中断参保。出现中断参保又续保的,按照首次参保对待。中断参保期间,个人账户可继续使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中断参保:

1.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缴费后转为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断期超过三个月的;

2.已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缴费后转为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断期超过三个月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

4.医保部门认定的其他属于中断参保的情形。

七、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保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如何享受生育津贴?

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在分娩时职工医保为正常参保状态。在分娩前(含分娩月)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12个月的,分娩之月后(含分娩月)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分娩时职工医保为非正常参保状态或生育保险缴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生育津贴基金不予支付。

八、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如何认定?

缴费年限由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组成。

(一)实际缴费年限是指2000年1月1日我市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后,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年限;

(二)视同缴费年限是指我市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前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实际工作年限(连续工龄)和军队转业干部及退役人员的军龄、符合规定的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含原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折合年限、流动就业人员异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九、灵活就业人员如何进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认定?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男性60岁,女性55岁,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最低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经医保经办机构退休认定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需按年申报并继续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符合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应继续按在职人员缴费或一次性补缴费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经医保经办机构退休认定后才能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次性补缴费基数按照当年度缴费基数计算,费率按8%计算(适用阶段性减征),不划拨个人账户,不补缴大额医疗保险。

因2021年度我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暂未公布,暂以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为元。

例1.王某,男,今年35周岁,2022年4月1日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2022年需一次性缴纳9个月职工医保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缴费金额为×(×9+8×9=元)。个人账户划拨×2%×9=643(元)。

例2.李某,男,今年65周岁,属某原国有企业退休职工,1980年参加工作,2017年退休,2001年-2005年参加我市职工医保,2006年-2022年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2年4月1日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李某缴费年限计算如下:1视同缴费年限包括2000年前工龄20年(1980年至1999年)和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折算年限5年(2006年至2022年折算,参居民满3年视同参职工1年),共计25年;2实际缴费年限共计5年(2001年至2005年)。李某实际缴费年限还缺10年可达到医保退休人员认定标准,应继续按在职人员缴费或一次性补缴费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经医保经办机构退休认定后才能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仍继续按在职人员缴费,2022年需一次性缴纳9个月职工医保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缴费金额为×(×9+8×9=元)。2022年个人账户划拨×2%×9=643(元)。此后每年按缴费年度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计算缴费金额。未进行医保退休认定前享受在职人员医保待遇。

需按目前执行缴费基数和缴费金额一次性补缴10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金额为:;×(8%-2%)×120=元);2022年需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金额为:8×9=72元。2022年个人账户划拨×5%×9=元)。此后需按年申报并继续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8×12=96元),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请您通过业务咨询热线提前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了解业务办理相关情况。

2.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需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须首先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地办理退保后方能办理职工医保参保手续,并将退保前已产生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费用结算完成。禁止重复参保。

3.首次参保人员请认真核实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避免影响您待遇享受;并留存有效联系电话,方便接收有关信息。

三、2022城乡居民医保网上缴费

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陕西省2022年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

每人每年35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10元。

超过集中缴费期未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集中缴费期结束后,未参保缴费且政策允许进入待遇享受期仍可参保缴费的特殊人员(军人退出现役、应届外省毕业回陕大学生、职工医保断保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失联人员、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的享受参保资助的各类人员、相关部门新认定的下一年度可享受参保资助人员)

上述人员参保缴费标准按照全省确定的参保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个人医疗保险费,不再享受个人缴费分类资助政策。待遇享受期自缴费之日的次月算起。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西安市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转发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市医保发〔2022〕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缴费对象(一)具有我市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西安市居住证、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坦历非从业居民。

(二)监护人具有我市户籍、居住证或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2周岁以下儿童。

(三)我市范围内的各类全日制本科、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中专、技校学生,以学校(校区)为单位,统一参加学校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医保,通过学校集中缴费。

二御信枝、缴费标准全省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标准统一为96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每年610元,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50元。

具有陕西省户籍的特殊人员,可享受分类参保资助。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无需个人缴费;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90元。

以上享受分类资助的参保人员,应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不享受个人缴费分类参保资助政策。

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20日,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3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使用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在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当年内可按照其他特殊人员缴费途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缴费参保,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至12月31日。

2022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及未缴纳上一学年大学生医保的在校生,在校缴纳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后,待遇享受期自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需要参保且政策允许参保的特殊人员,按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从完成缴费后的次月算起。

四、缴费方式及渠道个人缴费建议优先使用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微信、银联云闪付、网上银行、支付宝等方式缴费,也可通过开办代收业务的商业银行柜面、自助缴费终端,以及税务办税服务厅等方式缴费。

(二)秦农银行:全市镇敏各营业网点、自助设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助农E终端;

(三)工商银行:全市各营业网点、手机银行、网点智能终端、“工商银行陕西分行”微信公众号、工银e缴费二维码扫码;

(四)农业银行:全市各营业网点、手机银行、扫码付;

(五)中国银行:全市各营业网点、手机银行;

(六)光大银行:微信城市服务、“社保云缴费”小程序;

(七)中国银联:云闪付APP(陕西社保缴费);

(八)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板块、“陕西社保缴费”小程序;

(九)建设银行:全市各营业网点、手机银行、智慧柜员机、裕农通金融服务点、扫码付、秦务员APP;

(十)邮储银行:全市各营业网点、手机银行、数字人民币;

(十一)税务办税服务厅(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

五、权益保障医保部门按照税务部门传递的征缴入库信息进行缴费人权益记录,保障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享受。

六、缴费票据(一)银行代收以银行自助设备打印的票据或柜面打印的《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为缴费凭证。

(二)通过手机银行、微信、网上银行、银联云闪付、支付宝等电子渠道缴费,以电子订单支付凭证作为缴费依据。

七、注意事项税务部门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需持身份证及本人户口本等户籍有效证明、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医保经办部门或指定渠道办理参保登记。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需先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停保后再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涉及医保政策和待遇享受问题,可向户籍或居住证地医保部门咨询,咨询电话可在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查询;

涉及缴费问题可拨打12366税务服务热线咨询,也可前往我市各办税服务厅咨询办理。

线下缴费通过开办代收业务的银行柜面、自助缴费终端,以及税务办税服务厅等方式缴费。

线上缴费入口线上可通过下列渠道:

1、陕西税务平台2、个人微信-城市服务-陕西医保缴纳-城乡居民医保缴纳

第一步:打开微信-我的-服务,选择【城市服务】

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具体包括:

1、农村居民、城镇非就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

2、12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其监护人具有统筹区户籍或居住证可视同取得居住证,可参保缴费。

2023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

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

新生儿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的,

当年内可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缴费完成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

大学生怎样参保?当年已入学大学生及新入学大学生以学籍为依据,以学校(校区)为单位,统一参加学校所在地年度居民医保,自学生缴费完成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若为享受政府资助参保的人员,可以选择在学籍地或身份认定地参保,并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参保年度内应届毕业的参保大学生,在陕西省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延续到当年度12月31日。

毕业后参加职工医保或迁出陕西省迁入外省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或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缴费地的人员,须持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本等户籍地有效证明。

2、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

3、本人有效身份证(具有特殊人员身份的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后,即可参保。

1、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

2、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给予定额资助。

3、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按规定享受参保资助政策,按照低保对象资助标准给予定额资助。

4、财政对农村原计划生育家庭(户)参保个人缴费继续按原政策进行补助。

注:享受资助后个人承担部分由参保人员自行缴纳。

可享受多重身份参保资助的参保人员,只能按一种身份享受对应的参保资助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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