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借用设备的税务问题 设备免费借用协议

本文目录一览:

  • 1、免费借用别的单位的办公场所,如何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 免费借用设备的税务问题 设备免费借用协议2、设备租赁业务缴纳主要什么税
  • 3、商品借用,在账务和税务上是如何处理的?

免费借用别的单位的办公场所,如何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缴纳房产税”。 企业无偿借用他人的房产作为办公场所可视同自用房产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2,根据以上税法规定,免费借用别的单位的办公场所,按照个人房产作经营自用需要征收房产税,按房产余值计算房产税。 无偿借用他人房产,应按该部分房产原值扣除25%后的余值(外资企业或外籍个人按房产净值)的1.2%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以该房产的占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地段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 你单位无偿借用他人房产,房产税视同自有房产申报缴交,应由房产所有人自行申报缴纳或由使用人代为报缴。 公司向他人承租或借用的办公场所应进行税源登记。对用于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 3,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第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各方,应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综上所述,因为你单位和其他单位共用一个土地使用证,所以你单位应按拥有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设备租赁业务缴纳主要什么税

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那么设备租赁业务具体要交什么业务?下面我就为大家解开设备租赁业务缴纳的税,希望能帮到你。

设备租赁业务缴纳的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的规定,出租方应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应该缴纳营业税。个人出租设备,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租赁业征税范围,应当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个人)营业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大地税函[2005]109号文件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从每月2000元调整到每月3000元,个人车主收取月租金如不足3000元的,可免征营业税。

财产与行为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签订设备租赁合同或协议的双方,应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缴纳印花税,税额不足一元的,按照一元贴花。

个人应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分别乘以规定的税(费)率计算缴纳城建税。(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附征率为1%.

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设备,取得的租金收入需要缴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用租金减掉还应缴纳的其他税费,及允许扣除的其他费用的余额。如超过4000元时,再扣除20%的费用后,税率为20%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未超过4000元时,扣除800元再按20%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代开发票:个人租赁设备给单位使用,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代开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出租方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设备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填写《代开发票审批表》一式两份;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均要求一式两份)

税务机关根据提供的相关资料,为纳税人打印税收缴款书,纳税人完税后,税务机关会为其代开发票。

设备租赁的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地址、邮编、电话、法人代表、等内容)

承租方(乙方):(地址、邮编、电话、法人代表、等内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项目和乙方自行选定的设备和技术质量标准,向____ 购进以下设备租给乙方使用。(设备的具体内容等)

第二条 甲方根据与生产厂(商)签订的设备订货合同规定,于____ 年____ 季交货,由供货单位直接发运给乙方。乙方直接到供货单位自提自运。乙方收货后应立即向甲方开回设备收据。

第三条 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设备的质量问题由生产厂负责,并在订货合同予以说明。

第四条 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收货后,应以甲方名义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投保合同交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条 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第六条 设备租赁期限为____ 年,租期从供货厂向甲方托收货款时算起,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 元(包括手续费____ %),分____ 期交付,每期租赁金____ 元,由甲方在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托收。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万分之三的罚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不能撤销。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结束合同,甲方给予退还一部分利息的优惠。

第九条 乙方上级单位____ 同意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人,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条款规定,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承担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担保人应向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他损失。

第十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按( )项解决;

1.向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 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和乙方担保人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 方:(签字盖章)

__月____日

乙 方:(签字盖章)

__月____日

担保单位(签字盖章)

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管理

建立以专业委员会网为核心的××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信息服务。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确认结果;

(二)租赁企业违规处理以及收回确认书情况;

(三)提供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供求信息及租赁价格行情;

(四)提供法律咨询;

(五)推介新机械、新产品、新技术。

附则

(一) 专业委员会组织制订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报××建筑业协会批准后实施。

(二)本办法实施细则由××建筑业协会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设备租赁的定义

设备租赁是设备的使用单位向设备所有单位(如租赁公司)租赁,并付给一定的租金,在租赁期内享有使用权,而不变更设备所有权的一种交换形式。

设备租赁的方式主要有两种: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也称运行租赁,是指出租者除向承租者提供租赁物外,还承担设备的保养、维修、贬值以及不再续租的风险,任何一方可以随时以一定方式在通知对方后的规定时间内取消或中止租约;该类租赁具有可撒销性、短期性、租金高等特点,适用于技术进步快、用途较广泛、使用具有季节性的设备;经营租赁设备的租赁费计入企业成本,可减少企业所得税。但这样一旦不被查处,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厉的惩罚!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由双方明确租让的期限和付费义务,出租者按照要求提供规定的设备,然后以租金形式回收设备的全部资金,出租者对设备的整机性能、维修保养、老化风险等不承担责任;该种租赁方式是以融资和对设备的长期使用为前提的,租赁期相当于或超过设备的寿命期,具有不可撤销性、租期长等特点,适用于大型机床、重型施工等贵重设备;融资租人的设备属承租方的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计人企业成本,而租赁费一般不直接计人企业成本,由企业税后支付。但租赁费中的利息和手续费可在支付时计人企业成本,作为纳税所得额中准予扣除的项目。

租赁设备能抵扣进项税吗

贵公司可确认业务内容及开具的发票是否合规,并参照文件规定执行。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出租设备取得的收入是否缴增值税

公司如果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的,按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有关进项税额转出问题,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中介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金吗?

中介服务属于营改增注释中现代服务中的经济代理服务。一般纳税人发生购进中介服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该服务用于财税2018年36号文第27条规定的项目除外。

商品借用,在账务和税务上是如何处理的?

B产品必须和A产品配套的一起用,但是你们卖A产品,却借B产品,这是一种异常的现象,站要税务机关的角度不可不怀疑你们,你们到底是免费借用呢,还是免费赠送呀或是在隐瞒销售?

这个你们自己心里比别人明白。

在帐务上处理:如果是免费借用则应有合同证明并有明确归还的期限,则可作为借物处理,但到期不收回也应当视同销售处理的;如果是免费赠送,那么一定是要视作同销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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