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代偿行情《卡卡贷代偿》

今天给各位分享信用卡代偿行情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卡卡贷代偿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信用卡(贷记卡)里的代偿服务是什么意思?

信用卡代偿行情《卡卡贷代偿》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调高和消费观念的改变,很多人都会选择用信用卡(贷记卡)来运行先消费,后还款。虽然花钱的时候很爽,但是一到还款时就十分肉痛了,尤其是对于一些经济能力不足的人来说,每个还款日都是拆了东墙补西墙的时刻。很多金融机构从中看到了商机,纷纷推出了不少信用卡(贷记卡)代偿服务,那么信用卡(贷记卡)代偿具体是指什么呢?与信用卡(贷记卡)代还的区别就通过这篇信用卡(贷记卡)策略来告诉大家吧!

信用卡(贷记卡)代偿

代偿是指银行或者某些金融机构,所研究开发出来的一种贷款,比如我们大家熟知的小赢卡贷、小花钱包、还呗等等,他们会根据申办人的资质核发一定的额度,然后直接把这笔款项达到借款人的信用卡(贷记卡)中,然后持卡人再运行分期还款,分期期数一般会在2-12期以内,贷款利息在0.6%-1.5%之间,整体来说,信用卡(贷记卡)代偿利息会比信用卡(贷记卡)最低还款利息和账单分期利息低。

信用卡(贷记卡)代还

只要是指持卡人的信用卡(贷记卡)内还有5%-10%的额度,然后某些金融机构平台会让你权小额免密免验证的权限,它们通过把额度刷出来,还进去,再刷出来,再还进去的方法帮助持卡人循环额度直至账单还清,等于就是把信用卡(贷记卡)账单直接延续要下一期,但是本期账单显示是全额还款,会持卡人0.63%-0.78%/期的手续费用。

总结一下:

信用卡(贷记卡)代偿的方式现在比较常见,偶尔操作一下,只要正常还款一般都是没有太大问题的,但是如果申请次数过多,容易弄花申办人的个人征信,对以后的申卡申贷造成不良影响。而信用卡(贷记卡)代还就危险了,因为操作的金融机构大部分是是通过线上缴费类通道来帮你还款的,如果金额累计过大或次数频繁的话,很容易被银行风控,造成减额封卡等严重后果。

信用卡代偿违规吗?

传统的5种还款方式,按照1万元账单来计算手续费:

1、分期还款; 150元;

2、最低还款; 240元左右;

3、POS机倒卡;来回倒需120元,

4、养卡机构; 180 元左右,

5、激活码软件:180元左右。

我用易百管家还款只要57元。据说易百还款最低只要46元,智能操作,不需要象实体pos机那样手动倒过来倒过去,麻烦。而且实体pos机不可能有这么低的费率,如果有,那肯定会降额或封号,但无卡支付可以,且有积分。请参考此处:余额代偿,小钱还大钱还款无压力杜绝逾期。

至于违规不违规,准确地说,这是一个新生事物,都没规可依,哪来的违规说法呢?再说了,事在前法在后,只要最后不伤害到人,不影响社会的安定,不产生不良的恶果,就不会有什么事。支付宝运营八年才办理支付牌照呢!

信用卡(贷记卡)代偿违规调查:无需操作自动还款 实为非法套取现金

在“传统”信用卡(贷记卡)代偿平台还在为“低费率获客”还是“高费率挣钱”的选择而纠结时,还有“另类”的信用卡(贷记卡)代偿平台想出了一种“聪明”的方式:平台不掏钱,也无需第三方资金,用户自己信用卡(贷记卡)的额度,便能够实现当月账单的“偿还”。

“通过APP可以绑定信用卡(贷记卡)导入信用卡(贷记卡)账单,APP可以模拟商家消费的方式,把钱消费出来,再还进去。”一家代偿平台工作人员表示,通过这种方式,能够将这个月的账单推迟到下个月。

除了信用卡(贷记卡)信息的安全问题之外,上述操作已经是非常明显的信用卡(贷记卡)非法套取现金行为。一旦“套取现金”被银行确认,持卡人可能将面临授信额度降低等恶果,严重的甚至可能触犯刑法。

先套取现金再还卡

无需第三方资金便能代偿信用卡(贷记卡)的平台并不少见,他们多宣称只要信用卡(贷记卡)里还剩总额度5%以上的资金便能够实现账单的还款,向用户收取的费用在0.8%左右。

例如一个名为“任性还智能管家”的APP推广文章写道,用户只需要预留账单金额的6%(最低700元),通过账单日与还款日期间的“消费+还款”模式实现账单的全额还款,无需pos机,无需获取用户信用卡(贷记卡)密码及卡片,全线上操作,无需外设,落地商家消费保障资金安全。另一款名为“蜗牛智能管家”的APP则宣称,仅用5%的资金就可以帮您全额还清信用卡(贷记卡)账单,还款万元手续费85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一款名为付啦的信用卡(贷记卡)代偿APP上看到,在注册代偿平台之后,首先要运行身份认证、照片认证、结算卡认证,上传提交之后,添加信用卡(贷记卡),供应包括持卡人、有效期、CVV码、账单日、还款日等信息,最后导入账单之后便可以生成还款计划。

“我们这边不碰资金的,还款用的是信用卡(贷记卡)里的额度,只要你信用卡(贷记卡)里剩下5%的资金就能够实现全额返还。”付啦信用卡(贷记卡)的工作人员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如是说道,“平时我们消费信用卡(贷记卡)之后,通过储蓄卡把钱还进去,通过我们的APP可以模拟商家消费,把钱消费出来,然后再还进去,我们这边有落地商家。”他还解释称,用户信用卡(贷记卡)中的钱套出来之后就到注册的APP账户之中了,只是利用模拟商家消费的形式过了一次资金。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该平台的手续费也是还款万元手续费85元,每多还一次加一元,金牌会员的费率是0.76%,钻石会员费率为0.7%。“不是经常用的话,普通的就行了,金牌会员要交980元,钻石会员要交6800元。”

我详细了解其还款流程后发现,平台实际上就是通过在免除利息期内循环套取现金、还钱的操作,将这个月的账单挪到下一个月。例如,一张信用卡(贷记卡)当前有10000元账单,根据代偿平台的规则,信用卡(贷记卡)里最少必须剩500元,按照平台自动生成的还款计划,以500块钱为基数,需要24次还清,总手续费为94.77元,单次扣款和还款的金额在400元到500元之间,每次扣款时间和还款时间相差半小时左右,还款计划自动执行。

2012——2020年中国信用卡(贷记卡)期末应偿信贷余额及授信总额

信息安全风险不容忽视

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互金专委会”)在今年5月发布的互联网金融新业态风险巡查公告中曾指出,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以下简称“技术平台”)发现代偿信用卡(贷记卡)平台主要以网站和APP两种形式存在,并存在部分平台同时运营网站和APP。技术平台监测到140余家代偿平台。其中,相关网站平台70余家,在运营APP有80余款。

国家互金专委会也指明了套取现金模式代偿平台的套路,代偿平台利用信用卡(贷记卡)账单日和还款日的时差(账单日之后的消费全部为下一期账单还款金额,还款日之前的存款都算本期还款),用户只需要在信用卡(贷记卡)中存入少量资金,代偿平台循环刷取资金返给用户,从而达到全额还款的目的。具体来说,用户在使用前需设置还款期限、还款次数、还款金额等信息,并预先在信用卡(贷记卡)中存入部分现金,代偿平台就会按照用户设置运行刷信用卡(贷记卡)-返现循环操作设置,套取用户消费金额,并用于支付本期信用卡(贷记卡)账单,将本期账单过渡到下个月,平台在此过程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账单金额的0.8%——1%)。

“把钱套出来,还进去,你欠的钱永远还不清,只是说银行不催收,信用记录不出事,只有用自己的资金把信用卡(贷记卡)欠的钱还了才是还清。”信用卡(贷记卡)市场资深研究人士董铮说道。此外,他表示,使用信用卡(贷记卡)代偿业务,更要注意信用卡(贷记卡)信息的泄漏问题。如果贷款平台要求供应被代偿人的个人身份信息,以及被代偿信用卡(贷记卡)的卡片号码、CVV码、密码等信息的话,就要谨慎使用了,否则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除了个人身份信息安全问题,套取现金存在的风险也早有明确通知。依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用卡(贷记卡)套取现金活跃风险提醒的通知》,对已经确认存在套取现金行为的信用卡(贷记卡)持卡人,有权采取降低授信额度、止付、将相关信息录入征信系统和银行间已建立的共享欺诈信息库等措施。

此外,法律界人士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帮助”持卡人套取现金获利的机构,涉嫌触犯刑法。事实上,类似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的案例并不鲜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贷记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贷记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该条同时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贷记卡)诈骗罪定罪处罚。上述法律界人士表示,信用卡(贷记卡)套取现金对持卡人信用的伤害巨大,虽然一般没有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属于恶意透支,那么就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贷记卡)诈骗罪。

信用卡欠下20万,月入3000,还有救吗?

在家庭收入稳定的情况下,可以也应当保持适当的负债。相对健康的家庭财务结构,应当是资产与负债并存,其中,负债率在30%-50%都是在可接受范围内的。适度负债有利于更大限度激活货币“杠杆效应”,获得更多收益。

不过,如果负债严重超过了收入水平,那就比较危险了,一不小心还可能被套上债务枷锁,再也解除不下来。

“月入3000,如何清偿20万信用卡卡债?”

我经常看到类似这样的标题,以前会认为是自媒体写文章的噱头,但是接触的人多了以后,我了解到,收入不高但却背负几十万卡债的朋友真的不在少数。

有朋友告诉我,自己是因为生意失败欠下的几十万卡债,收入无保障导致卡债不能清偿,一直在利滚利。也有朋友说自己是因为赌钱赌输了欠下了高额卡债,还债压力也非常大。

无论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身处“卡奴”处境,如何尽快还清欠款、摆脱债务枷锁,才是大家最为关心的问题。

这里谈几个常见的错误做法。

错误做法一:按照最低还款额还款

在持卡人不能全额还款的情况下,银行允许持卡人按照最低还款额还款,最低还款额一般为账单全额的10%左右。只要还上最低还款额,就不算逾期。这听起来很美好,实则无异于慢性毒药。

虽然不记逾期,但是按照最低还款额还款会产生利息,各银行统一的日息万分之五(个别卡种除外),按月复利。银行巴不得持卡人都按照最低还款额还款,它好坐收利息。要知道,大部分中国的持卡人保守且谨慎,更喜欢全额还款,导致银行收不到利息,银行也是抱怨连连。对于那些一时不能全额还款的持卡人来说,按照最低还款额还款实属下策中的下策。

另外,如果经常按照最低还款额还款,在银行看来,这样的持卡人收入水平与透支消费习惯不匹配,为了控制风险,不但不会给你提额,甚至可能降额处理。

错误做法二:不停地办分期

还有一种常见的还款方式就是分期还款。银行都号称分期零利息,但是分期还款业务是有手续费的,手续费就相当于利息了。

我之前帮大家算过,信用卡分期手续费折算成实际年利率并不低,普遍在1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13%-16%。

对于一些年轻朋友来说,本身就有很强的消费欲望,且缺乏自制力,容易超前消费,经常办理分期业务,会将一部分债务“隐藏”起来,更容易助长超前消费,所以也是具有一定危险性的。

错误做法三:信用卡套现

信用卡套现也就是“以卡还卡”,当然是违规乃至违法的做法。市面上的机具一般手续费为0.6%-0.65%,甚至更高。套现出来的钱最多可无息使用50天-56天,到期就要还款了。

很多持卡人是不能按时还款的,又需要从其他张信用卡中套现出来补窟窿,则又要承担0.6%-0.65%的手续费,以此类推,每一个免息周期就要承担第一次手续费。

此外,信用卡套现一旦被银行识别出来,轻则降额封卡,重则追究法律责任。

持卡人一方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错误做法四:用高息债抵偿卡债

有的持卡人将借呗、 微粒贷 等产品的额度套出来,偿还信用卡卡债。

首先,借呗、微粒贷等产品的费率并不比信用卡低,套现的过程还可能加收一道“手续费”。同时办理这些业务同样上 征信 ,套现或者其他不当使用行为被识别,一样受到降额、封额的处理,留下劣迹,影响以后办理其他借贷业务。

有些持卡人有点病急乱投医的意思,举借高息债务来偿还卡债,这是因为高息债务往往更容易下款,比如大家熟知的P2P网贷、现金贷等等。除了高息高费用之外,很多时候还伴随着暴力 催收 。

如果说按照最低还款额还款是慢性毒药,那么这种以高息债还款的方式就是剧毒了。

错误做法五:逃之夭夭

还有一种做法是欠款不还,豁出去做“ 老赖 ”。这样做等于直接断送可能的翻盘机会。且不论“老赖”被限制高消费、不能坐飞机、高铁等等,单单一个征信黑名单,无法申请 贷款 就影响颇大。失去了借贷资格,信用破产,想要翻身,能那么容易吗?

另外,对于信用卡欠款情节比较严重的,银行在催收无果后会追究法律责任,被判几年牢也是有的。

……

以上几种做法需要避免,那对于已经深陷卡债的朋友来说,我有如下建议:

(1)低息债务替代高息债务

国外各发卡机构的信用卡费率相差比较大,可通过将高息卡债转到低息卡的方式来降低债务成本。但是国内各银行信用卡费率尤其是逾期利息基本是一致的,转移无意义。好在国内信用卡代偿业务非常红火,可以借助这一业务来降低债务成本。

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横向比较各代偿机构给出的费率,选择费率较低的,同时还要注意有无其他业务服务费等费用。

还有一种方式就是把卡债集中在分期手续费率最低的信用卡上,比如工商银行信用卡,然后集中办理分期,这样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债务成本。

(2)无息借款抵偿信用卡债

最好的办法就是跟亲戚朋友借钱,这种债务通常是没有利息的。在巨大的债务面前,“面子”就没有那么重要了,早日还清债务才是最重要的。如果能借到没有利息的钱,可以帮你节省不少债务成本。

(3)控制开支,增加收入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千万不要小看了节俭的意义。在背负巨大债务的情况,只有降低自己的消费需求,尽早还债,才是脱离卡奴身份唯一正确的途径。如果还能想办法增加收入,则可以加快还债的步伐。

这里,我要开启“一个朋友”系列了,要提到大学时的一位朋友,是一个女生。

那个女生本人比较爱花钱,但家庭条件一般,为了满足自己的花钱欲望,在银行来大学宿舍推销信用卡的时候,她果断办了一张。之后就很爽地开启了买买买的节奏。每月还款日她一般只还最低还款额,能分期就分期。差不多一年时间下来,债务数字已经高到她都不敢看了。

临近毕业,她拿到了国外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奖学金很少,家里好不容易帮她拿出了留学的费用。她不好意思再让家人负担她的卡债。在临毕业的两个月,她才幡然醒悟,开始省吃俭用,从不打工的她甚至还找了几份家教。同学们很难再看到她的身影。她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几乎还清了将近一年的卡债,非常彪悍。可见人的潜力是无限的,缺的只是不想做卡奴的决心而已。

最后,希望被卡债缠身的朋友能够早日挣脱枷锁!

信用卡(贷记卡)代还风险谁承担?银行须完善服务“正本清源”

如今,信用卡(贷记卡)消费人群越发庞大,信用卡(贷记卡)代还服务或平台获得了较快发展,但也由此催生了众多经营信用卡(贷记卡)代还商家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那么,不当经营信用卡(贷记卡)代还是否构成犯罪?各方权益如何保障?司法监管又存在哪些盲区?

风险不可小觑

“事实上,信用卡(贷记卡)代还是金融机构供应的一种低利率、无抵押的短期贷款,其可以降低消费者的资金使用成本,是信用卡(贷记卡)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上海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涂龙科对《上海金融报》记者表示,但当今一些商家从事的信用卡(贷记卡)代还业务,可能存在三方面风险。一是信用卡(贷记卡)代还业务可能属于《刑法》打击的“非法经营”范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12月16日公布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贷记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 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在一些信用卡(贷记卡)代还业务中,商家收取的并非是购货方支付的货款,而是信用卡(贷记卡)持卡人以套取现金的方式向信用卡(贷记卡)发卡机构借的贷款,这种通过“真实交易”掩盖的“套取现金”行为看似合法,实则为无真实交易的非法套取现金行为。根据该司法解释,数额达到100万元的即为刑事打击对象。这些专门从事代还款的商家,由于拥有大量且固定的服务人数,其通过虚构交易并收取手续费的方式,套取现金金额往往达成百上千万元,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触犯了刑事法律。二是可能与走私罪相关联。专门从事代还款的商家通过不断刷新现金流,可能将其通过走私、贪污等途径获得的不法资金运行“洗白”。先是将通过不法手段获得的资金用于代还他人信用卡(贷记卡),再将代还的资金通过pos机刷信用卡(贷记卡)转回,使不法资金同商家正常经营收入混淆。

三是可能存在被诈骗的风险。近日多地都发生了类似情形:不法分子冒充持卡人有意与代还商家合作,利用商家将欠款打入“持卡人”账户中这段时间,一收到银行还款完成的通知短信,立刻向银行挂失或是更改密码,再火速撤离现场,使还款商家无法套取现金,这也称为骗贷套取现金现象。

银行须完善服务“正本清源”

信用卡(贷记卡)代还业务的泛滥会导致信用卡(贷记卡)用户的用卡风险不断增加。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强对《上海金融报》记者表示,作为新用卡发行者,银行首先应该“正本清源”,规范信用卡(贷记卡)发放工作。一方面,应对每位申办人认真运行尽职调查,对个人消费状况以及还款情况等运行实时监测;另一方面,在发卡时充分提醒代还款风险。

涂龙科表示,当今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对信用卡(贷记卡)代还款业务抱有观望态度,主要因为当今上市银行净利差普遍呈下降趋势,而信用卡(贷记卡)利息高、取现限额规定严格,使其与利率低、手续简便、放款速度快的信用卡(贷记卡)代还之间存在不平衡的矛盾。为此,银行可参考欧美国家,制定合理的信用卡(贷记卡)取现政策,根据客户消费还款记录划分信用等级,针对性地满足不同群体的取现需求。此外,银行需审慎拓展商家,强化风险监管,不能仅凭书面申请材料就同意授予其特约商家资格,还应运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定期监控,注意比对特约商家的交易频率及金额变化等。法律法规亟待完善

当前,信用卡(贷记卡)代还模式合规与否,尚处于争议中。涂龙科表示,信用卡(贷记卡)代还款平台往往以额度高、利率低、流程快标榜其优势而获客。事实上,一些商家以信用卡(贷记卡)平台为名,行高利率、高费率、高手续费之实,直接拉升了坏账风险。从利率定价角度看,信用卡(贷记卡)代偿平台起到了对用户二次定价的作用,法律应该在利率上运行引导和细化,对尚无行业规范的代还款费用利率、违约金、逾期罚息等计算规则加以明确,具体可参考往期交易数据、用户信用信息、用户总资产等因素,制定与用户信用水平相匹配的利率基准线,促进资金的合理化配置。

傅强认为,伴随着信用卡(贷记卡)产业的快速发展,信用卡(贷记卡)领域专门立法滞后的情况逐步显现出来,比如,与我国信用卡(贷记卡)产业发展相配套的专门法律,当今仍处于空白状态。公开资料显示,除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之外,原中国银监会于2011年颁布实施了《商业银行信用卡(贷记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但两者都属于部门规章制度,效力层级低于国家法律。

因此,涂龙科认为,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仅能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等一般性法律对信用卡(贷记卡)纠纷作出判决。建议通过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提升信用卡(贷记卡)领域法治水平。

关于信用卡代偿行情和卡卡贷代偿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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