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恶意透支量刑标准(信用卡恶意透支量刑标准是1万还是5万)

信用卡恶意透支量刑标准(信用卡恶意透支量刑标准是1万还是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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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量刑,恶意透支十五万,抓获后还了十万如何量刑

  • 资金短缺恶意透支信用卡10万获刑,恶意透支信用卡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 信用卡恶意透支量刑标准

  • 恶意透支信用卡的量刑标准

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量刑,恶意透支十五万,抓获后还了十万如何量刑

你好: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恶意透支10万元以上,处5到10年有期徒刑;抓获后归还10万元属于从轻量刑的情节,但是不能减轻判处(指5年以下),最轻5年。

资金短缺恶意透支信用卡10万获刑,恶意透支信用卡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恶意透支信用卡这样的行为构不构成刑法上的犯罪呢,法律如何规定的呢?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资金短缺恶意透支信用卡10万获刑,恶意透支信用卡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为了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一男子便想到了透支信用卡金额的办法,没想到却将自己送进了监狱。4月27日,榆林市榆阳区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审理了该案,判处被告人蒋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4万元。1983年出生的榆林人蒋某经营着一家度假酒店,2013年5月,他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榆林分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额度为10万元的银行信用卡。之后,蒋某将卡内金额透支套现用于生意上资金周转和生活消费,但逾期16个月没有向银行还款,甚至无视银行工作人员的多次催收,导致欠款金额达11.22万元。2015年12月25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将蒋某抓捕,2015年12月30日,家属代其还清信用卡欠款,蒋某随后被取保候审。4月27日,法院在审理中认为,被告人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采取恶意透支的方式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且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其犯罪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且其家属代其偿还了诈骗款,可依法从轻判处。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法律解读】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解释》的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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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恶意透支量刑标准

法律主观:恶意透支信用卡会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依据刑法规定,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恶意透支信用卡的量刑标准

恶意透支信用卡的量刑标准:恶意透支信用卡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有不同的量刑区间。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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