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经侦《信用卡逾期经侦大队传唤会被拘留吗》
信用卡逾期之后被经侦传唤了怎么办?会不会坐牢?

益腾观点: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也就说逾期金额在5万元以上,会被认定为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所以信用卡逾期之后被经侦传唤,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信用卡逾期金额在5万元以上
一旦被经侦传唤,说明已经进入司法介入程序,实际上到了这一步,说明你已经到了非常严重和复杂的境地了。此时还有最后一步,就是跟银行协商和解;只要不是严重的刑事犯罪,态度良好,配合调查,一般可以调解成功。
二、信用卡逾期金额在5万元以下
这时候如果被传唤,极有可能是假的,极有可能是催收人员假冒,因为信用卡逾期金额在5万元以下,根据刑法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也不会被立案调查,当然也就不会被传唤了。当然,银行是有权利起诉你的,你仍然有还款的义务。
有些持卡人对信用卡并不了解,觉得没钱还了拖欠一段时间也没关系,反正你也找不到我,最多打电话催收,能拿我怎么办?殊不知信用卡违约不是以合同违约来处理,而是以信用卡诈骗罪来处理的,前者是民事纠纷,最多被强制执行,而后者是可以刑事拘留,甚至会被公诉判刑。
那么当已经被经侦传唤我们该怎样正确处理呢?
第一、保持电话畅通,主动配合经侦说明你的情况,并明确积极还款态度
第二、主动找发卡行说明情况,拿出来一个积极的态度,最好能有证据或是证明你逾期的原因,并全程录音保留证据
第三、力所能及的主动还款
第四、跟发卡行协商一个还款计划,让发卡行从经侦撤案,以保证你不被诉前拘留,刑事案件转成和解。银行目的是让你还款不是让你受到法律制裁;
无论如何,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况且还是银行的钱,希望持卡逾期的朋友们尽早主动跟发卡行方面沟通还款,不要逃避也不要失联,如果实在暂时无还款能力,可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监督管理办法第70条的规定和银行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逃避只会让情况越来越遭。
积极面对债务,才是正确的处理方法!
仅是一家之言而已,有不同见解可评论区留言,共同探讨。
[img]信用卡逾期接到经侦电话,让我接受调查,是必须要去吗?
信用卡诈骗罪,案件一审有期徒刑七年,二审判决无罪,信用卡逾期接到经侦电话,让我接受调查,是必须要去吗?首先,接到办案机关口头传唤,是必须得前往配合调查的,否则有可能被强制传唤。其次,如果确实涉嫌犯罪,接受公安机关口头传唤,主动前往配合调查,并如实供述的,司法实践中可以被认定为自首。
信用卡逾期接到经侦电话,让我接受调查
经济纠纷案件由法院经济审判庭受理,如果是涉嫌经济犯罪案件,当然由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队立案侦查。何谓“数额较大”?也是构成犯罪的立案标准。按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0000元,就认定“数额较大”。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是必须要去吗?
如果你的材料如果弄虚作假,或者套现后从未还过,认为你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信用卡诈骗,那经侦就可能介入。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应该是第三方催收方式,但其冒充经侦也是违法。如果真是经侦找你,一定要去,积极面对。一般都是银行外包给催收公司后,催收公司常用的催收套路而已,你不用过于紧张,但是欠钱不还也是不对,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会影响你的个人征信,影响你以后的贷款,我们也应该主动去银行解决这个问题。
人力有限,就算银行报案,大概率也会被驳回,自己协商解决。经侦人力很有限,人家关注的都是大案子,影响力比较大的案子,一个信用卡的事情,人家也根本不会受理这个案子。我就遇到过这样的事情,我去经侦报案,因为金额5万多,人家理都不理我。
信用卡逾期经侦大队立案标准
信用卡逾期经侦大队立案标准: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管辖范围。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构成恶意透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