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机余额不足但是有钱(pos机显示51余额不足)

来源:小财米儿
小财米儿注意到,12月22日,证监会将安排深交所主板企业河南江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江河纸业)接受发审委审议。
据了解,江河纸业是一家集特种纸及造纸装备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大型现代化制造企业,主要产品包括信息及商务交流用纸、特种印刷专用纸、食品包装及离型纸、造纸装备及技术服务四大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分类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2018年至2021年9月,江河纸业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16,684.92万、415,119.96万、338,678.50万、320,122.69万,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8,970.42万、17,282.81万、17,783.66万、24,547.36万,销售净利率分别为4.55%、4.16%、5.25%、7.67%。2018年至2020年间,公司营业收入呈轻微下降趋势,且净利润存在一定的波动,2021年前三季度年化后呈现一定的上升趋势。
与此同时,现金流情况前期也并不乐观。2018年至2021年9月,江河纸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46,135.18万、-23,349.62万、65,383.55万、18,580.49万,2018年及2019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值,与同期净利润差额较大。
另外,2018年及2019年,江河纸业的收现比也比较低。2018年至2021年9月,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90,382.45万、192,345.88万、280,360.54万、260,920.84万,对应的收现比分别为45.69%、46.34%、82.78%、81.51%。2018年及2019年收现比不足50%,整体收现比没有超过1。
对此,江河纸业在其招股书中称:
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较小主要原因是公司2018年、2019年存在向非银行机构转让从客户收到票据获取资金情形。对公司从非银行机构收取的资金,计入“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因此,由于公司2018年、2019年收取客户支付的票据主要用于贴现融资并计入“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导致2018年、2019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则相对减少。
简单来说,江河纸业在2018年及2019年将部分应收票据转让给非银行机构来获取资金。但是并不会影响公司当年的经营性现金流,上述行为只会增加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所以其在招股书中并未充分解释公司收现比较低的具体原因。而这两年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值的具体原因,其也并未说明。
另外,江河纸业财务也存在不规范行为。2018年至2021年9月,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12,106.76万、16,659.97万、7,867.10万、2,502.54万,2018年至2020年,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个人往来款。
江河纸业在其招股书中披露,个人往来主要为公司以员工名义在银行所办理的个人定期存单,其中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末金额分别为9,500.00万元、14,500.00万元和4,500.00万元。截止2021年4月13日所有定期存单已于全部到期;2018年末、2019年末个人往来款余额中包括公司POS机绑定的个人卡余额应收款24.03万元和26.97万元。2021年9月末个人往来款余额为116.67万元,主要为2012年公司对个人李长学的借款,鉴于该笔借款账龄较长,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
具体到江河纸业为何需要以员工个人名义办理定期存单,其招股书中并未说明。但是分析人士称,江河纸业上述行为有逃避相关银行资金监管的嫌疑,但是也从侧面反映出其财务规范性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