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罚机制有哪些 奖罚制度怎么说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是什么?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如下:
一、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二、第二条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三、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四、第四条
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五、第五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六、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七、第七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经常性迟到、早退的罚款。
2、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
3、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
4、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
5、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
6、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7、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8、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9、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进行处罚。
10、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
11、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奖惩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公司人事行政部及培训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奖惩标准 员工奖惩标准
处罚
级别 一级罚单 二级罚单 三级罚单 警告
经理级(含)以上 300 200 100 月累计三次 处以三级罚 单
主管级 200 100 50
储备干部级 100 50 30
员工级 50 30 20 奖励 级别 一级嘉奖 二级嘉奖 三级嘉奖
表扬
经理级(含)以上 300 200 100 月累计三次 处以三级嘉 奖
主管级 200 100 50
储备干部级 100 50 30
员工级 50 30 20
第七条、奖惩的实施
(1)、对于员工违纪的奖励与处罚,次月 20日发放工资时扣除上月罚款;
(2) 、所有门店及总部各部门必须在每月 10日前将上月所有奖罚单提报至人事行政部;
(3) 、认为公司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 相应的申诉材料向人事部提起申诉,人事部在接到申诉的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申诉期 间员工可以暂缓履行处罚;
(4) 、部门经理或店长对优异表现或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及优异表现做出处 理决定,经人事行政部核查后予以执行;
第八条、奖惩单模板 员工奖惩单 编号: □奖励 □惩罚 部门 员工 工号 日期 事件说明: 根据《奖惩条例》第 条: 予以:□通报表扬 □嘉奖 □记小功 □记大功 奖金 元 受奖人签名: 处以: □警告 □罚单 □小过 □大过 罚款 元 违纪人签名: 开单者签名: 部门负责人签名: 人事行政部签字: 财务部批示: 分管领导批示:
第二章 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 劳敬业,公司设立如下激励制度:
第一条、在无故受到客人辱骂或人身攻击的情况下,仍能按照公司要求提供良好的服务态度。
第二条、拾金不昧,提升公司声誉:
1、 拾到客遗物品(含现金)价值在5000以下;
2、 拾到客遗物品(含现金)价值在5001-10000元;
3、 拾到客遗物品(含现金)价值在10001元以上。
第三条、在本职工作以外,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
第四条、服务态度佳,受到客户表扬或锦旗。
第五条、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经营不致中断。
第六条、对公司日常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后有效。
第七条、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在节能降耗等方面成绩突出:
1、提出合理化节能降耗方案,在节能降耗方面每月为公司节约 2000-5000 元者;
2、提出合理化的节能降耗方案,在节能降耗方面每月为公司节约 5000以上元者。
第八条、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避免公司损失:
1、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降低公司损失 1000-5000元;
2、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降低公司损失 5001以上的。
第九条、维护公司荣誉,有具体事迹。
第十条、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第十一条、在本职范围外为公司引进客户资源、对公司指标完成做出具体贡献。
第十二条、获得社会各界颁发的荣誉称号,为公司争得荣誉。
第十三条、遇到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为保护公司、宾客及员工财产及生命安全做出 突出贡献。
第十四条、工作业绩完成出色,受到总经办领导直接表扬。
第十五条、管理、技术革新,对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有重大贡献:
1.特殊功绩为公司创造效应在 5万元以下的;
2.特殊功绩为公司创造效应在 5万元以上的。
第十六条、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敢于制止、批评、检举各种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七条、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及时上报或妥善处理。
第十八条、发生意外事件或灾害事故时,奋不顾身,为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做出 突出贡献。
第十九条、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 得到采纳实施, 成果显著。
第二十条、完成本职工作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他人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的。
第二十一条、对举荐人才有突出贡献。
第二十二条、协助公安、司法机关制止犯罪或主动抓获犯罪分子。
第二十三条、长期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关爱弱势群体,无私奉献。
第二十四条、执行公司交付任务(消防演练、教案编写、课程教授等特案) ,有效达成的。
第二十五条、
1、公司推展微笑服务、优良员工等各项评选活动当选的;
2、公司推展微笑服务、优良员工等各项评选活动连续 2次当选的;
3、公司推展微笑服务、优良员工等各项评选活动连续 3次(含)以上当选的。
第二十六条、及时发现、反映服务、设备或餐饮品质问题,维护公司形象。
第二十七条、忠于职守 , 遵守公司规定,廉洁自律 ,及时上缴馈赠的。
第二十八条、保持全年出勤记录良好的,全年事假累计时间不超过 2天的。
第二十九条、钻研本职技能,常研究、设计或改良本职工作设备、流程达到较好效果的。
第三十条、担任直属领导带教新进人员,新人工作提升绩效明显。
第三十一条、对所属工作开展有贡献的,经采纳建议使流程更加顺畅
第三十二条、在改进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为公司创造效应在 1万元 以上的。
第三十三条、当班期间,发现客人受伤害,及时送医救治,维护公司形象的。
第三十四条、工作职责以外,及时发现和处理配电间、电路等消防隐患的。
第三十五条、对本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创新的,采纳施行确有成效,创造效益 1万元以下 的。
第三十六条、言行举止为公司楷模或对提升企业声誉有具体事实的。
第三十七条、防范灾害于未然,或遇非常事故处置得当的。
第三十八条、遇重大灾难或紧急救援事件,奋勇抢救,维护员工生命安全或公司资产有重大 贡献的。
第三十九条、对于发现制造公司弊端或危害公司权益之事件,能勇于举报或防止发生,消除 或降低公司损失的。
第四十条、处于艰难情况下,仍能竭尽所能,贯彻执行自身职责,且成效显著。
奖惩制度有哪些
奖惩制度,是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一定行为给予奖励和惩罚的规定的总称。奖惩制度要同经济责任制紧密结合,同职工的责、权、利挂钩,充分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按劳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奖罚制度有哪些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3条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4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第5条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6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_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条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企业设有金额为_~_元不等的共五级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8条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_元。
第9条对杰出员工奖项,企业金额为_~_元不等的三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_~_元不等的两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三章惩罚
第11条惩罚包括批评、记过、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第1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记过、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 每次罚款_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罚款_元并警告一次。
(2)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_%外,另罚款_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罚款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另罚款_元。
(4)委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损坏考勤卡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每次罚款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加罚_元。
(5)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_~_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_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_~____元,并警告一次。
(7)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8)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14条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